在所有神圣的诫命中,割礼似乎是唯一一个几乎所有教会都错误地认为已经被废除的诫命。这种共识如此普遍,以至于即使是曾经在教义上存在分歧的对手,比如天主教和各类新教(如五旬节派、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浸信会、长老会、基督教会等),甚至被认为是异端的组织,如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都主张这一诫命在十字架上被废除了。
拒绝遵守这一神诫命的两个常见理由
基督徒普遍接受这种理解主要有两个原因,尽管耶稣从未教导过这样的教义,而且耶稣的所有使徒和门徒,包括保罗,都遵守了这一诫命。然而,许多教会领袖却利用保罗的书信来“释放”外邦人,使他们无需遵守这条神的诫命。值得注意的是,旧约中没有任何预言表明,在弥赛亚到来后,神的子民——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可以不再遵守这一诫命。换句话说,自亚伯拉罕以来,割礼一直是神要求的条件,无论这个人是否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只有接受割礼的人才能成为神所拣选得救的子民。
没有人能够成为圣洁的群体(从其他民族中分离出来)的一部分,除非他们接受割礼。割礼是神与祂特选之民之间立约的身体标记。再次强调,这个约并不限于时间或亚伯拉罕的生物后裔,还包括所有外邦人,只有他们接受割礼后,才能正式被接纳为圣民的一部分,并在神面前被视为平等。主的话非常清楚:“这不仅适用于你家中的成员,还适用于你家中出生的仆人和你购买的外邦仆人。不论是在你家出生的,还是你购买的,他们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永约的标记就刻在你们的肉体上了。”(创世记 17:12-13)。
如果外邦人真的不需要这个身体的标记就可以成为主的选民,那么神在弥赛亚降临前要求割礼,而在之后却不再要求是毫无道理的。若这种说法为真,则必须在先知预言中明确提到,并且耶稣也必须告知我们,这种改变会在祂升天后发生。然而,《旧约》中任何关于外邦人被接纳为神子民的预言都没有提到他们会因不是亚伯拉罕的血缘后裔而被免除任何诫命,包括割礼。
所有诫命都适用于外邦人
无论是亚伯拉罕的生物后裔,还是那些加入神子民的外邦人,都必须遵守所有的诫命,没有例外:“会众中,无论是你们本地人,还是住在你们中间的外人(גר, ger),都应当遵守同样的律例。这是你们世世代代的永远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和寄居的外人(גר)一样,享有同样的律法。同样的律例和典章,适用于你们,也适用于寄居的外人(גר)。”(民数记 15:15-16)
寄居的(人)
(过去和现在所有想要成为神子民的外邦人)
这个术语(גר, ger)指的是一个外邦人,即非犹太人,长期生活在以色列人中间,并承诺遵守以色列的律法和信仰独一真神的实践。“Ger”与其他接触以色列的外邦人不同,因为他们完全融入社区,过着与以色列人相同的生活方式,包括遵守神圣的律法。
其他类型的外邦人包括:
- Nokri (נכרי):
一个与以色列社区没有关系的外邦人,通常是临时的访客或商人。他们不需要遵守以色列的律法,但在停留期间必须尊重一些基本的规则。 - Toshav (תושב):
这个术语可以指一个临时居民或移民,虽然他们生活在以色列人中间,但并未承诺完全遵守以色列的宗教律法。尽管他们可能长期居住在以色列领土内,但他们没有“Gerim”(“Ger”的复数)所享有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Ger”享有特殊的地位,因为他们接受了神的律法,可以完全参与社区的宗教和社会生活。这包括参与献祭和节庆活动。
第一理由:教会错误教导割礼被废除的原因
教会错误地教导说割礼的诫命被废除了,但从未明确说明是谁废除了它。其主要原因在于履行这一诫命的难度。如果教会领袖接受并教导神从未废除割礼的事实,他们担心会失去许多会众。
从总体上看,这确实是一条不方便遵守的诫命。这在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如此。即使在现代医学进步的情况下,一个决定履行此诫命的基督徒仍需找到一位专业人士,自费支付手术费用(通常医疗保险不覆盖),接受手术本身,处理术后不便,并面对相关的社会压力,比如来自家庭、朋友和教会的反对。
一个男人如果不是真正决意遵守主的这条诫命,很容易在这一过程中放弃。阻止他坚持的诱因并不少。对此我深有体会,因为我在63岁时接受了割礼,以此顺服神的诫命。
第二理由:对神圣授权的误解
第二个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教会对神圣授权或委任的正确概念缺乏理解。这种无知早在耶稣升天后的短短几十年内就被魔鬼利用了。当时,教会领袖之间开始争夺权力,最终导致一个荒谬的结论:即神将修改其律法的权柄委托给彼得及其所谓的继任者。这种谬论不仅针对割礼,还波及了旧约中许多其他诫命,而这些诫命正是耶稣和祂的追随者始终遵守的。
在魔鬼的煽动下,教会忽视了一个根本事实:任何关于神圣律法的权柄授权,必须直接来自神自己,通过旧约的先知或祂的弥赛亚进行传达。简单的人类将这样的权柄强加于自己,是不可想象的,更是不敬的,因为神的律法对于祂来说是极为宝贵的。这种篡权行为完全违背了神的旨意,并以“修改”律法为名,破坏了其永恒性和神圣性。
没有神的授权去更改祂的律法
没有任何主的先知,也没有耶稣警告我们说,天父会在弥赛亚之后授予任何群体或个人(无论是在圣经内外)权柄或灵感去废除、取消、修改或更新祂的任何诫命。相反,主明确指出,这样的行为是严重的罪:“凡我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好叫你们遵守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就是我所吩咐你们的。”(申命记 4:2)。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人与造物主之间的个体关系逐渐丧失。教会从未被赋予作为神与人之间中介的角色,但在基督教时代的早期,她却承担了这一职能。每个信徒原本应该在圣灵的引导下,与天父和圣子建立个人关系。然而,所有人却开始完全依赖教会领袖,听从他们的教导,以决定神允许或禁止什么。
这种严重问题的根源在于,直到16世纪宗教改革之前,普通人无法接触圣经的内容。圣经的使用权被教会垄断,教会以普通人无法理解圣经为借口,禁止他们自行阅读。这种限制强化了人们对领袖的依赖,同时也严重偏离了神的旨意,即每个人都能直接与祂建立关系并遵守祂的律法。
教会领袖对信徒的影响
五个世纪过去了,尽管如今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接触圣经,但大多数信徒仍然仅仅依赖领袖的教导,不论其教导是对是错。他们无法独立学习或按照神对每个个体的要求采取行动。
那些关于神圣和永恒律法的错误教导,在宗教改革前曾被代代相传,如今依然通过各宗派的神学院继续传承下去。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一个基督教机构向未来的领袖传授耶稣所教导的真理,即:神的任何诫命在弥赛亚到来后都未失效:“因为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凡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人这样做的,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凡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的,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 5:18-19)。
部分遵守神律法的宗派
有少数宗派致力于教导神的诫命是永恒有效的,并强调没有任何弥赛亚之后的圣经作者否定了这一理解。然而,出于某种未知的原因,这些宗派对被其他教会认定为“废除”的诫命采取了选择性遵守的态度。他们特别主张遵守十诫(包括第四诫的第七天安息日)和利未记第11章中关于不洁食物的规定,但仅止于此。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中大型宗派主张所有旧约中神的诫命都是永恒有效的。
这一点尤其令人惊讶,因为某些诫命甚至没有在使徒书信中被提及,例如佩戴流苏 (Tzitzit)(民数记 15:37-39)和在月经期间的七天内禁止性行为(利未记 15:19)。换句话说,即使在不存在保罗关于安息日和不洁食物的所谓反对意见的情况下,这些宗派本该倡导对神所有诫命的遵守,毕竟他们正确地拒绝了基于保罗书信的流行解释,而这些解释通常用来质疑安息日和不洁食物的有效性。按理来说,他们也应当同样支持对割礼、流苏、头发和胡须的律法、以及月经期间的七天隔离等的遵守。
割礼:神与祂子民之间的永约
割礼是神与祂子民之间的永恒约定,标志着一群圣洁的人,他们与其他人群分离。这个群体从未仅限于亚伯拉罕的生物后裔,而是对所有人开放。自神设立亚伯拉罕为这一群体的起始之人以来,主便设立了割礼作为一个可见且永恒的约的标志。
明确的是,无论是亚伯拉罕的自然后裔还是其他外邦人,如果他们希望成为神子民的一部分,他们都必须拥有这一肉体上的约的标志。神的这一要求从未改变,并且体现了祂对于祂子民的圣洁性和区别性的永恒要求。
使徒保罗在圣经中并是基督教信仰的一部分
在基督升天后不久,关于整理基督教著作的首次尝试出现在公元二世纪,由马吉安(Marcion)发起。他是一个富有的船队拥有者,同时也是保罗的热心追随者(讽刺的是,马吉安非常鄙视犹太人)。马吉安的“圣经”仅包括保罗及其宣教伙伴路加的著作,他将所有其他福音书和书信视为人的发明,并认为这些并非出自神的启示。
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新约圣经正典在公元四世纪末正式确立,也就是耶稣升天大约350年后。罗马、希波(393年)和迦太基(397年)的天主教会议对确立包含27本新约书籍的正典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些会议旨在回应早期基督教社区中流传的各种解释和文本,帮助巩固新约正典。
保罗书信的重要性与误解的根源
保罗的书信是圣经的一部分,因而被视为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文本。然而,问题不在于保罗本人,而在于对其书信的解释。众所周知,保罗的写作风格复杂且难以理解,即便是在他写作时,这已经对其原始读者造成了困扰(参见彼得后书 3:16)。更何况,几世纪之后,语境已经不再清晰的情况下,理解他的书信变得更加困难。
问题的核心在于“权威”的转移以及与此相关的顺序原则。正如已经解释过的,教会赋予保罗废除、取消、修改或更新神的圣洁永恒诫命的权柄,是圣经之前的启示中所没有的,因此,这种权柄并非来自主。旧约或福音书中没有任何预言提到,在弥赛亚之后,神会派遣一个来自大数的某人(即保罗),让信徒听从和效法他。
这意味着,任何对保罗书信的理解或解释,如果不符合之前的启示,都是错误的。因此,真正敬畏神和祂话语的基督徒应该摒弃任何与主通过旧约先知和祂的弥赛亚耶稣所启示的内容不符的书信解释,无论其来源是保罗还是其他作者。
基督徒应当有智慧和谦卑,能够说:“我不理解这段经文,我所读到的解释是错误的,因为它没有得到主先知的预言和耶稣亲口话语的支持。我会暂且搁置它,直到有一天,若是主的旨意,祂会向我揭示。”
外邦人面临的重大考验
这可以被视为主为外邦人设下的最重要的考验之一,与以色列民在前往迦南途中所经历的考验类似。正如申命记 8:2 所说:“你也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这四十年在旷野引导你的一切路程,祂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心内如何,肯守祂的诫命不肯。”
在这样的背景下,主正在寻找那些真正愿意加入祂圣洁子民的外邦人。那些选择完全遵守所有诫命的人,包括割礼,即使面对教会的巨大压力,也坚持不屈。尽管教会书信中的某些经文似乎表明,那些被先知和福音书称为永恒的诫命,已被废除或对外邦人不再适用,但这些人依然选择顺服神的话语。
这是一个深刻的考验,目的是显明谁真正渴望成为主的子民,并在面对试探和反对时依然坚定地遵守祂的旨意。
割礼:肉体与心灵的双重要求
需要明确的是,割礼并不存在两种形式,只有一种,即身体上的割礼。圣经中提到的“心灵的割礼”只是比喻性的表达,类似于“破碎的心”或“喜乐的心”。当圣经说某人未受“心灵的割礼”时,它的意思是这个人并没有以正确的方式生活——一种真正爱神并愿意顺服祂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这个人可能已经完成了身体上的割礼,但他的生活方式并不符合神对祂子民的期望。
通过先知耶利米,神指出整个以色列都处于“心灵未受割礼”的状态:“因为列国都未受割礼,以色列全家也未受内心的割礼。”(耶利米书 9:26)。显然,以色列人在身体上都是受割礼的,但由于他们远离神并弃绝祂的圣律法,他们被责备为内心未受割礼。
割礼的双重要求
所有属神的男性子民,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必须受割礼,不仅是身体上的,也包括心灵上的。这一点在以下经文中得到了明确证明:“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一切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就是那些住在以色列民中间的,也不可进我的圣所,未受身体和心灵割礼的人都不得进入。”(以西结书 44:9)。
几点总结:
- 心灵的割礼并非新约的概念
它在旧约中已经存在,且从未被设立为取代真正身体割礼的方式。 - 割礼是神的要求
所有属神的子民,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必须接受身体割礼,同时以心灵的割礼顺服神的律法。
由此可见,心灵和身体的割礼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两者兼具的人才能真正符合神的期待,成为祂圣洁子民的一部分。
割礼与水的洗礼
有些人错误地认为,水的洗礼是为了取代基督徒的割礼而设立的。然而,这种说法完全是人为的发明,是企图逃避遵守主诫命的方式。
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那么在先知书或福音书中应该能找到明确的经文,说明弥赛亚升天后,神将不再要求外邦人通过割礼成为祂子民的一部分,而是以洗礼代替割礼。然而,这样的经文根本不存在。此外,重要的是要记住,水的洗礼早在基督教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施洗约翰并不是洗礼的“发明者”或“开创者”。
洗礼的犹太背景
洗礼,即mikveh(浸礼),早在约翰之前便已普遍存在于犹太人中。Mikveh 是一种象征罪恶与礼仪不洁净净化的浸没仪式。当外邦人接受割礼时,他们通常也会进行 mikveh。不仅是为了礼仪上的洁净,这一行为还象征着死亡——在水中“埋葬”他们过去的异教生活。出水时,他们仿佛从母亲的羊水中重生,开始他们作为犹太人的新生活。
约翰的洗礼:旧习俗的新意义
施洗约翰并没有创造一种新的仪式,而是赋予现有仪式新的意义:不仅仅是外邦人通过 mikveh“死亡”于旧生活并“复活”为犹太人,那些生活在罪中的犹太人也需要通过悔改的 mikveh 来“死亡”和“重生”。
不过,这种浸礼并非一次性行为。犹太人每当因某种原因变得不洁,例如去圣殿之前,都会再次接受 mikveh。直到今天,许多犹太人在赎罪日(Yom Kippur)之前仍会通过 mikveh 来表示悔改。
割礼与洗礼的关系
由此可见,洗礼从未被设立为割礼的替代品。它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与割礼的物理标记完全不同。割礼依然是神的永恒诫命,而 mikveh 作为礼仪净化的象征,具有补充的意义,但从未被赋予取代割礼的地位。任何有关洗礼取代割礼的说法,都没有圣经依据,也不符合神的启示与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