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属于探讨神所接纳的结合的系列,按以下顺序排列:
马可福音第10章在离婚教义中的意义
本文驳斥对马可福音 10:11-12的错误解读。这些解读认为,耶稣教导男女在奸淫问题上是平等的,或认为在犹太人的背景下,女人可以主动提出离婚。
问题:马可福音 10:11-12是否证明耶稣改变了神关于离婚的律法?
回答:这不是证据——甚至远远算不上。有人认为,耶稣在马可福音 10:11-12中教导:(1)女人也可以成为奸淫的受害者;(2)女人也可以与丈夫离婚。反对这一观点最重要的依据,是这种理解与圣经关于这个主题的整体教导相矛盾。
神学释经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不应以单独一节经文为依据建立任何教义。必须考虑整本圣经的上下文,包括其他受默示的书卷和作者所说的话。这是维护圣经教义的完整性、防止孤立或歪曲解读的一项根本原则。
换言之,从马可福音这句话中得出的这两种错误理解,所涉及的问题实在太过重大,我们不能据此声称,耶稣在这里改变了神自列祖以来关于这个主题所教导的一切。
如果这真是弥赛亚的一项新教导,它就应当出现在其他地方,而且表达得更加清楚——尤其应当出现在谈到离婚问题的登山宝训中。我们就会看到类似这样的话: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男人可以离开妻子,另娶一个处女或寡妇。但我告诉你们:他若离开妻子,与另一个女人结合,就是对第一个妻子犯奸淫……”
但显然,这样的话并不存在。
马可福音 10:11-12的释经
马可福音第10章与其背景密切相关。这段经文写于一个离婚几乎不受规则约束、男女双方都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时代——这与摩西或撒母耳时代的实际情况截然不同。只要想想施洗约翰为何被下在监里就明白了。这是希律时代的巴勒斯坦,而不是列祖时代的巴勒斯坦。
当时,犹太人深受希腊罗马社会习俗的影响,包括婚姻、外貌、女性权力等方面。
以任何理由离婚的教义
希列拉比所教导的以任何理由离婚的教义,是犹太男人所受社会压力的产物。这些男人想摆脱自己的妻子,另娶更有魅力、更年轻或出身更富裕家庭的女人,这正是堕落之人的本性。
遗憾的是,这种心态直到今天仍然存在,包括在教会内部,男人离开自己的妻子,与其他女人结合——这些女人也几乎总是已经离婚的妇人。
三个核心语言要点
马可福音 10:11这段经文中有三个关键词,有助于澄清经文的真正含义:
και λεγει αυτοις Ος εαν απολυση την γυναικα αυτου και γαμηση αλλην μοιχαται ἐπ’ αὐτήν
γυναικα(gynaika)
γυναίκα是γυνή的单数宾格形式。在马可福音 10:11这样的婚姻语境中,这个词特指已婚妇人——而不是泛指女人。这表明,耶稣的回答着重于对婚约的违背,而不是与寡妇或处女建立新的合法结合。
ἐπ’(epí)
ἐπί是一个介词,通常意为“在……之上”“与……”“在……上面”“在……里面”。虽然有些译本在这一节中选择译为“对……”,表示侵犯,但这并不是ἐπί最常见的含义——尤其是在考虑语言和神学背景的情况下。
例如,在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圣经译本NIV(新国际版)中,ἐπί出现了832次,只有35次被译为表示侵犯的“对……”;其余各处表达的意思都是“在……之上”“在……上面”“在……里面”“与……”。
αὐτήν(autēn)
αὐτήν是代词αὐτός的阴性单数宾格形式。在马可福音 10:11所用的圣经希腊语(通用希腊语)语法中,“αὐτήν”(autēn——她)这个词并未指明耶稣所指的是哪一个女人。
这种语法上的歧义源于两个可能的先行词:
- τὴν γυναῖκα αὐτοῦ(“他的妻子”)——第一个女人
- ἄλλην(“另一个[女人]”)——第二个女人
两者都是阴性、单数、宾格,并且出现在同一个句子结构中,因此“αὐτήν”的指代在语法上存在歧义。
结合背景的翻译
考虑到原文所写的内容,最符合历史、语言和教义背景的翻译应当是:
“凡离开妻子(γυναίκα)另娶一个女人——也就是另一个γυναίκα,另一个已经是某人妻子的女人——的,就是在她之上/在她里面/在她上面/与她(ἐπί)犯奸淫。”
意思很清楚:一个男人离开自己合法的妻子,与另一个也早已是别人妻子的女人(因此不是处女)结合,就是与这个新的女人犯奸淫——她是一个已经与另一个男人结合的灵魂。
动词“apolýō”的真正含义
至于认为马可福音 10:12为女人主动提出合法离婚提供了圣经依据,并认为她因此可以另嫁一个男人,这是一种将后世观念强加于古代经文的解读,在圣经原有的背景中毫无根据。
首先,因为就在这一节中,耶稣在句末说,她若与另一个男人结合,两人就是犯奸淫——正如他在马太福音 5:32中所说的。但从语言上看,这个错误源于对大多数圣经译本中译为“离婚”的动词ἀπολύω(apolýō)真正含义的误解。
译为“离婚”反映的是现代习俗,但在圣经时代,ἀπολύω的意思仅仅是:释放、放开、使人自由、打发离开,以及其他身体动作或关系层面的行为。在圣经的用法中,ἀπολύω不含法律意义——它是一个表达分离的动词,并不暗示正式的法律行为。
换言之,马可福音 10:12只是说,一个女人若在第一个丈夫仍然活着的时候离开他,与另一个男人结合,她就是犯奸淫——不是因为法律问题,而是因为她违背了一个仍然有效的约。
结论
正确理解马可福音 10:11-12,就能与圣经其余部分保持一致;圣经区分处女与已婚妇人。这样的理解也避免了根据一句翻译不当的话引入新教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