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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c:马可福音10:11–12与奸淫问题上的虚假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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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属于探讨神所接纳的结合的系列,按以下顺序排列:

  1. 附录7a:处女、寡妇与离婚的妇人:神所接纳的结合
  2. 附录7b:休书——真相与误解
  3. 附录7c:马可福音 10:11-12与奸淫问题上的虚假平等(当前页面)。
  4. 附录7d:问答——处女、寡妇与离婚的妇人

马可福音第10章在离婚教义中的意义

本文驳斥对马可福音 10:11-12的错误解读。这些解读认为,耶稣教导男女在奸淫问题上是平等的,或认为在犹太人的背景下,女人可以主动提出离婚。

问题:马可福音 10:11-12是否证明耶稣改变了神关于离婚的律法?

回答:这不是证据——甚至远远算不上。有人认为,耶稣在马可福音 10:11-12中教导:(1)女人也可以成为奸淫的受害者;(2)女人也可以与丈夫离婚。反对这一观点最重要的依据,是这种理解与圣经关于这个主题的整体教导相矛盾。

神学释经的一项基本原则是:不应以单独一节经文为依据建立任何教义。必须考虑整本圣经的上下文,包括其他受默示的书卷和作者所说的话。这是维护圣经教义的完整性、防止孤立或歪曲解读的一项根本原则。

换言之,从马可福音这句话中得出的这两种错误理解,所涉及的问题实在太过重大,我们不能据此声称,耶稣在这里改变了神自列祖以来关于这个主题所教导的一切。

如果这真是弥赛亚的一项新教导,它就应当出现在其他地方,而且表达得更加清楚——尤其应当出现在谈到离婚问题的登山宝训中。我们就会看到类似这样的话: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男人可以离开妻子,另娶一个处女或寡妇。但我告诉你们:他若离开妻子,与另一个女人结合,就是对第一个妻子犯奸淫……”

但显然,这样的话并不存在。

马可福音 10:11-12的释经

马可福音第10章与其背景密切相关。这段经文写于一个离婚几乎不受规则约束、男女双方都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的时代——这与摩西或撒母耳时代的实际情况截然不同。只要想想施洗约翰为何被下在监里就明白了。这是希律时代的巴勒斯坦,而不是列祖时代的巴勒斯坦。

当时,犹太人深受希腊罗马社会习俗的影响,包括婚姻、外貌、女性权力等方面。

以任何理由离婚的教义

希列拉比所教导的以任何理由离婚的教义,是犹太男人所受社会压力的产物。这些男人想摆脱自己的妻子,另娶更有魅力、更年轻或出身更富裕家庭的女人,这正是堕落之人的本性。

遗憾的是,这种心态直到今天仍然存在,包括在教会内部,男人离开自己的妻子,与其他女人结合——这些女人也几乎总是已经离婚的妇人。

三个核心语言要点

马可福音 10:11这段经文中有三个关键词,有助于澄清经文的真正含义:

και λεγει αυτοις Ος εαν απολυση την γυναικα αυτου και γαμηση αλλην μοιχαται ἐπ’ αὐτήν

γυναικα(gynaika)

γυναίκα是γυνή的单数宾格形式。在马可福音 10:11这样的婚姻语境中,这个词特指已婚妇人——而不是泛指女人。这表明,耶稣的回答着重于对婚约的违背,而不是与寡妇或处女建立新的合法结合。

ἐπ’(epí)

ἐπί是一个介词,通常意为“在……之上”“与……”“在……上面”“在……里面”。虽然有些译本在这一节中选择译为“对……”,表示侵犯,但这并不是ἐπί最常见的含义——尤其是在考虑语言和神学背景的情况下。

例如,在世界上使用最广泛的圣经译本NIV(新国际版)中,ἐπί出现了832次,只有35次被译为表示侵犯的“对……”;其余各处表达的意思都是“在……之上”“在……上面”“在……里面”“与……”。

αὐτήν(autēn)

αὐτήν是代词αὐτός的阴性单数宾格形式。在马可福音 10:11所用的圣经希腊语(通用希腊语)语法中,“αὐτήν”(autēn——她)这个词并未指明耶稣所指的是哪一个女人。

这种语法上的歧义源于两个可能的先行词:

  • τὴν γυναῖκα αὐτοῦ(“他的妻子”)——第一个女人
  • ἄλλην(“另一个[女人]”)——第二个女人

两者都是阴性、单数、宾格,并且出现在同一个句子结构中,因此“αὐτήν”的指代在语法上存在歧义。

结合背景的翻译

考虑到原文所写的内容,最符合历史、语言和教义背景的翻译应当是:

“凡离开妻子(γυναίκα)另娶一个女人——也就是另一个γυναίκα,另一个已经是某人妻子的女人——的,就是在她之上/在她里面/在她上面/与她(ἐπί)犯奸淫。”

意思很清楚:一个男人离开自己合法的妻子,与另一个也早已是别人妻子的女人(因此不是处女)结合,就是与这个新的女人犯奸淫——她是一个已经与另一个男人结合的灵魂。

动词“apolýō”的真正含义

至于认为马可福音 10:12为女人主动提出合法离婚提供了圣经依据,并认为她因此可以另嫁一个男人,这是一种将后世观念强加于古代经文的解读,在圣经原有的背景中毫无根据。

首先,因为就在这一节中,耶稣在句末说,她若与另一个男人结合,两人就是犯奸淫——正如他在马太福音 5:32中所说的。但从语言上看,这个错误源于对大多数圣经译本中译为“离婚”的动词ἀπολύω(apolýō)真正含义的误解。

译为“离婚”反映的是现代习俗,但在圣经时代,ἀπολύω的意思仅仅是:释放、放开、使人自由、打发离开,以及其他身体动作或关系层面的行为。在圣经的用法中,ἀπολύω不含法律意义——它是一个表达分离的动词,并不暗示正式的法律行为。

换言之,马可福音 10:12只是说,一个女人若在第一个丈夫仍然活着的时候离开他,与另一个男人结合,她就是犯奸淫——不是因为法律问题,而是因为她违背了一个仍然有效的约。

结论

正确理解马可福音 10:11-12,就能与圣经其余部分保持一致;圣经区分处女与已婚妇人。这样的理解也避免了根据一句翻译不当的话引入新教义。


附录7b:休书——真相与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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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属于关于神所接纳的结合的系列,按以下顺序排列:

  1. 附录7a:处女、寡妇和被休的妇女:神所接纳的结合
  2. 附录7b:休书——真相与迷思(当前页面)。
  3. 附录7c:马可福音 10:11-12与奸淫中虚假的平等
  4. 附录7d:问答——处女、寡妇和被休的妇女

圣经中提到的“休书”常被误解为神对解除婚姻并允许新的结合所作的授权。本文阐明申命记 24:1-4中的[סֵפֶר כְּרִיתוּת(sefer keritut)]和马太福音 5:31中的[βιβλίον ἀποστασίου(biblíon apostasíou)]的真正含义,驳斥那些声称被休的妇女可以自由再婚的错误教导。我们根据圣经表明,摩西因人心刚硬而容忍的这种做法,从来不是神的诫命。这一分析强调,按照神的看法,婚姻是一种属灵的结合,使妇女与丈夫相连,直到丈夫去世;“休书”并不能解除这一纽带,只要丈夫还活着,妇女就仍受这一纽带的约束。

问题: 圣经中提到的休书是什么?

回答: 必须明确,与大多数犹太教和基督教领袖所教导的相反,神并没有就这种“休书”作出任何指示——更不用说领受休书的妇女可以自由进入新的婚姻这种观念了。

摩西只是在申命记 24:1-4中,作为一个例证的一部分提到“休书”,目的是引出这段经文所包含的真正命令:如果前妻曾与另一个男人同寝,第一任丈夫就不可再与她同寝(见耶利米书 3:1)。顺带一提,第一任丈夫甚至可以把她接回来——但不能再与她发生关系,正如我们在大卫和那些被押沙龙玷污的妃嫔的事例中所看到的那样(撒母耳记下 20:3)。

摩西只是在举例说明一种情形,主要证据是经文中反复出现的连词כִּי(ki,“如果”):如果一个男人娶妻……如果他发现她有什么不体面的事[עֶרְוָה,ervah,“赤裸”]……如果第二任丈夫去世……摩西以构建一种可能情境作为修辞手法。

耶稣明确指出,摩西没有禁止休妻,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段经文是正式的授权。事实上,没有任何经文记载摩西授权休妻。他只是面对百姓的心硬采取了消极的态度——这些百姓刚从约四百年的奴役中出来。

对申命记24章的这种错误理解由来已久。在耶稣的时代,希列拉比和他的追随者也从这段经文中引申出其中并不存在的东西:男人可以因任何理由休妻的观念。(“赤裸”עֶרְוָה与“任何理由”有什么关系?)

于是,耶稣纠正了这些错误:

1. 他强调,πορνεία(porneía——不体面的事)是唯一可接受的理由。
2. 他明确指出,摩西只是因为以色列男人的心刚硬,才容忍他们对妇女所做的事。
3. 在登山宝训中,耶稣提到“休书”,并以“只是我告诉你们”这一表达作出结论时,禁止使用这一法律文书来使灵魂分离(马太福音 5:31-32)。

注: 希腊词πορνεία(porneía)对应希伯来词עֶרְוָה(ervah)。在希伯来语中,它的意思是“赤裸”,而在希腊语中,其含义扩展为“不体面的事”。Porneía不包括奸淫[μοιχεία(moicheía)],因为在圣经时代,奸淫的刑罚是死刑。在马太福音 5:32中,耶稣在同一句话中使用了这两个词,表明它们是两件不同的事。

 

必须强调,摩西若没有教导任何关于休妻的事,那是因为神没有指示他这样做——毕竟,摩西是忠心的,只说他从神那里听见的话。

sefer keritut这一表达,字面意思是“分离之书”或“休书”,在整部妥拉中只出现过一次——正是在申命记 24:1-4中。换言之,摩西从未在任何地方教导男人应当使用这种休书来休妻。这表明它是一种早已存在的做法,从在埃及受奴役的时期传承而来。摩西只是提到了人们已经在做的事,却没有将其作为神的命令来教导。值得记住的是,摩西本人在约四十年前曾住在埃及,必然知道这种法律文书。

在妥拉之外,塔纳赫也仅两次使用sefer keritut——两次都是比喻性的,指的是神与以色列之间的关系(耶利米书 3:8和以赛亚书 50:1)。

在这两次象征性的使用中,没有任何迹象表明,因为神给以色列一封“休书”,这个民族就可以自由地与别的神结合。相反,整段经文都在谴责属灵的背叛。换言之,即使在象征意义上,这种“休书”也不允许妇女进入新的结合。

耶稣也从未认可这种休书是神所授权、使灵魂之间的分离合法化的东西。它在福音书中两次出现在马太福音里——另一次出现在马可福音的平行经文中(马可福音 10:4):

1. 马太福音 19:7-8:法利赛人提到它,耶稣回答说,摩西只是因为他们的心刚硬,才准许(epétrepsen)使用休书——这意味着它不是神的命令。
2. 马太福音 5:31-32,在登山宝训中,耶稣说:

“又有话说:‘凡休妻的,就当给她休书。’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因porneía的缘故,就是使她犯奸淫;凡娶被休的妇女的,也是犯奸淫。”

因此,这种所谓的“休书”从来不是神的授权,只是摩西鉴于百姓的心刚硬而容忍的事。圣经中没有任何部分支持这样的观念:妇女因领受这封休书,就会在属灵上被释放,可以自由地与另一个男人结合。这种观念在神的话语中毫无根据,是一种迷思。耶稣清楚而直接的教导证实了这一真理。


附录7a:处女、寡妇和离婚妇女:神所接纳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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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属于有关神所接纳的结合的系列,按以下顺序排列:

  1. 附录7a:处女、寡妇和离婚妇女:神所接纳的结合(当前页面)。
  2. 附录7b:休书——真相与谬误
  3. 附录7c:马可福音 10:11-12与奸淫问题上的虚假平等
  4. 附录7d:问答——处女、寡妇和离婚妇女

婚姻在创造中的起源

众所周知,第一桩婚姻发生在造物主造出一个女性[נְקֵבָה (nᵉqēvāh)],作为第一个人类——一个男性[זָכָר (zākhār)]——的伴侣之后。男与女——这是造物主自己用于动物和人类的称谓(创世记 1:27)。创世记的记载说,这个照着神的形像和样式受造的男性,观察到地上其他受造物中的雌性,没有一个与他相似。没有一个吸引他,他渴望有一位伴侣。原文的表达是[עֵזֶר כְּנֶגְדּוֹ (ʿēzer kᵉnegdô)],意思是“与他相配的帮助者”。主看见了亚当的需要,决定为他创造一个女性,即他身体的女性版本:“那人独居不好;我要为他造一个与他相配的帮助者”(创世记 2:18)。于是,夏娃由亚当的身体被造出来。

圣经所记载的第一次结合

这样,第一次灵魂的结合发生了:没有仪式,没有誓言,没有见证人,没有宴席,没有登记,也没有主持人。神只是把女人赐给男人,而他的反应是:“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她为‘女人’,因为她是从男人身上取出来的”(创世记 2:23)。不久之后,我们读到亚当与夏娃同房[יָדַע (yāḏaʿ)——认识,发生性关系],她就怀孕了。同一个与怀孕相联系的表达(认识),后来也用于该隐与妻子的结合(创世记 4:17)。圣经中提到的所有结合,都只是一个男人娶一位处女(或寡妇)为妻,并与她同房——几乎总是使用“认识”或“进去与她同房”这样的表达——这证实结合确实发生了。没有一处圣经记载说举行过任何仪式,无论是宗教仪式还是民事仪式。

在神眼中,结合何时发生?

核心问题是:神在什么时候认定婚姻已经成立?有三种可能的答案——一种符合圣经,是真实的;另两种是虚假的,是人所发明的。

1. 符合圣经的答案

当一位处女第一次自愿与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时,神就认定这男女二人已经结婚。如果她之前已有过另一个男人,只有在前一个男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结合才能发生。

2. 虚假的相对主义答案

神认定结合发生在这对男女自行决定的时候。换言之,男人或女人可以随心所欲地拥有任意数量的性伴侣,但只有在他们决定这段关系已经变得认真——也许是因为他们将要搬到一起居住——的那一天,神才把他们看为一体。在这种情况下,决定一个男人的灵魂何时与一个女人的灵魂结合的,是受造物,而不是造物主。这种观点没有丝毫圣经依据。

3. 最常见的虚假答案

神只有在举行仪式时,才认定结合已经发生。这种答案与第二种并没有多大不同,因为在实际操作中,唯一的变化就是在这个过程中加入了第三个人,他可能是治安法官、登记官员、神父、牧师等。按照这种答案,这对男女过去也可能有过多个性伴侣,但只有此刻,当他们站在一位领袖面前时,神才认定这两个灵魂已经结合。

婚宴中没有仪式

应当注意,圣经提到了四场婚宴,但没有一处记载提到有任何仪式来正式确立或祝福这结合。圣经并没有教导说,结合要在神面前有效,就必须经过某种仪式或外在程序(创世记 29:21-28;士师记 14:10-20;以斯帖记 2:18;约翰福音 2:1-11)。结合的确立发生在一位处女自愿与她的第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时(圆房)。认为神只有在这对男女站在宗教领袖或治安法官面前时才使他们结合,这种观念在圣经中毫无依据。

奸淫与神的律法

从起初,神就禁止奸淫,奸淫是指一个女人与不止一个男人发生性关系。这是因为一个女人的灵魂在地上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男人结合。一个女人一生中可以有过多少个男人,并没有数量限制,但每一段新的关系都只能在前一段关系因死亡而结束之后发生,因为只有到那时,那个男人的灵魂才归回赐下这灵魂的神那里(传道书 12:7)。换言之,她必须是寡妇,才能与另一个男人结合。这一真理很容易在圣经中得到证实,例如,大卫王只有在听说拿八死后,才差人去接亚比该(撒母耳记上 25:39-40);波阿斯娶路得为妻,是因为他知道她的丈夫玛伦已经去世(路得记 4:13);犹大吩咐他的次子俄南娶他玛,为已故的哥哥立后(创世记 38:8)。另见:马太福音 5:32;罗马书 7:3。

男人与女人:奸淫上的区别

在圣经中可以清楚观察到的一点是,奸淫并不是对女人犯的,而只是对男人犯的。许多教会所教导的观念——男人与一个女人分开,另娶一位处女或寡妇,就是对他的前妻犯奸淫——其依据不在圣经,而在社会惯例。

许多主的仆人曾多次与处女和寡妇成婚,却没有受到神的责备,这些例子就是证明——其中包括雅各,他有四个妻子,以色列十二支派以及弥赛亚自己都出自她们。圣经从未说雅各每娶一位新妻子就犯了奸淫。

另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是大卫的奸淫。先知拿单在指出大卫与拔示巴同房的事时(撒母耳记下 12:9),并没有说他对王的任何一个女人犯了奸淫,而只是对拔示巴的丈夫乌利亚犯了奸淫。请记住,大卫当时已经娶了米甲、亚比该和亚希暖(撒母耳记上 25:42)。换言之,奸淫总是对男人犯的,从来不是对女人犯的。

有些领袖喜欢声称,神使男人和女人在一切事上都平等,但这并不符合圣经所涵盖的四千年历史中所能观察到的事实。圣经中根本没有一个例子表明,神曾因一个男人对自己的妻子犯奸淫而责备他。

这并不意味着男人不会犯奸淫,而是说神对男人的奸淫和女人的奸淫有不同的判定。圣经规定两者所受的刑罚相同(利未记 20:10;申命记 22:22-24),但男性是否为处男与婚姻无关。决定是否构成奸淫的是女人,而不是男人。根据圣经,一个男人每逢与一个既不是处女也不是寡妇的女人同房,就犯了奸淫。例如,如果一个25岁的处男与一个23岁、已经有过另一个男人的年轻女子同房,他就犯了奸淫——因为在神看来,那个年轻女子是另一个男人的妻子(马太福音 5:32;罗马书 7:3;民数记 5:12)。

为兄弟立后的婚姻与家族血脉的延续

这一原则——女人只有在第一个男人去世之后,才能与另一个男人结合——也在神为保全家族产业而颁布的为兄弟立后婚姻的律法中得到证实:“弟兄同住,若其中一人死了,没有孩子,死者的妻子不可嫁给家族以外的陌生人。她丈夫的兄弟要进去与她同房,娶她为妻,向她尽丈夫兄弟的本分……”(申命记 25:5-10。另见创世记 38:8;路得记 1:12-13;马太福音 22:24)。请注意,即使丈夫的兄弟已经有了另一位妻子,也必须履行这条律法。在波阿斯的事例中,他甚至把娶路得的机会让给了一位关系更近的亲属,但那人拒绝了,因为他不愿再娶一位妻子而必须分割自己的产业:“你从拿俄米手中买田地的那一天,也必须娶死者的妻子摩押女子路得,使死者的名得以在他的产业上存留”(路得记 4:5)。

圣经对婚姻的看法

圣经所呈现的婚姻观是清楚的,与现代人的传统不同。神设立婚姻,使其成为男人与处女或寡妇之间借着圆房确立的属灵结合,不需要仪式、主持人或外在礼仪。

这并不意味着圣经禁止把仪式作为婚礼的一部分,但应当清楚,仪式既不是必要条件,也不能证实按照神的律法,灵魂的结合已经发生。

只有在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那一刻,这结合才在神眼中被认定为有效,这体现了神所设立的秩序:女人同一时间只能与一个男人结合,直到死亡解除这一联结。圣经所描述的婚宴中没有仪式,这进一步表明,重点在于亲密的盟约和神延续家族血脉的旨意,而不在于人的形式。

结论

综观这些圣经记载和原则,可以清楚看出,神对婚姻的定义根植于祂自己的设计,而不是人的传统或法律形式。造物主从起初就设定了标准:当一个男人自愿与一个可以结婚的女人——即处女或寡妇——发生性关系而结合时,这婚姻就在祂眼中被确立。虽然民事或宗教仪式可以作为公开的宣告,但在判定结合是否在神面前有效这件事上,它们没有任何分量。真正重要的是顺服祂所设立的秩序,尊重婚姻联结的神圣性,并忠于祂的诫命;这些诫命无论文化如何变迁、人的意见如何改变,都始终不变。


附录6:基督徒禁止食用的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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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非所有生物都被造来作食物

伊甸园:以植物为基础的饮食

当我们考察人类在伊甸园中的起初时,这一真理便显而易见。第一个人亚当受命照管一个园子。那是什么样的园子?希伯来文原文没有说明,但有充分的证据表明,那是一个果园:
“耶和华神在东方的伊甸栽了一个园子……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果子好作食物。”(创世记 2:15)。

我们也读到亚当为动物命名并照料它们的职责,但圣经从未暗示这些动物也像树木一样“好作食物”。

神计划中的肉食

这并不是说神禁止吃肉——如果真是如此,整部圣经中就会有明确的指示。然而,这确实告诉我们,食用动物的肉从起初就不是人类饮食的一部分。

神在人类早期阶段最初的供应,似乎完全以植物为基础,主要是果实和其他形式的植物。

洁净与不洁净动物的区别

在挪亚时代引入

虽然神最终允许人类宰杀并食用动物,但适宜食用与不适宜食用的动物之间,已有明确的区分。

这一分别最早隐含在洪水之前神给挪亚的指示中:
“各类洁净的动物,你要带七对,一公一母;各类不洁净的动物,你要带一对,一公一母。”(创世记 7:2)。

对洁净动物的已有认识

神没有向挪亚解释如何区分洁净与不洁净的动物,这一事实表明,这种知识已经深植于人类之中,可能从创造的最初就已存在。

对洁净与不洁净动物的这种认识,反映出更广泛的神圣秩序与目的:某些受造物被分别出来,在自然与属灵的框架中承担特定的角色或用途。

洁净动物在早期的含义

与献祭相关

根据创世记叙述中截至此时所发生的事,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断,直到洪水发生之前,洁净与不洁净动物的分别,只与它们是否可被接纳为祭物有关。

亚伯献上羊群中头生的,突显了这一原则。在希伯来文原文中,“他羊群中头生的”(מִבְּכֹרוֹת צֹאנוֹ)这一短语使用了“羊群”一词(tzon,צֹאן),通常指绵羊和山羊等小型家养动物。因此,亚伯极有可能从自己的羊群中献上了一只绵羊羔或山羊羔(创世记 4:3-5)。

挪亚用洁净动物献祭

同样,挪亚出方舟后,筑了一座坛,用洁净的动物向耶和华献上燔祭;这些动物在洪水之前神的指示中被特别提及(创世记 8:20;7:2)。

早期对用洁净动物献祭的强调,为理解它们在敬拜和圣约洁净方面的独特作用奠定了基础。

用来描述这些类别的希伯来词语——tahor(טָהוֹר)和tamei(טָמֵא)——并非任意使用的。它们与圣洁及分别归耶和华的概念有着深刻的联系:

  • טָמֵא(Tamei)
    含义:不洁净、污秽。
    用法:指礼仪、道德或身体上的不洁。常与禁止食用或不得用于敬拜的动物、物品,或被禁止的行为相关。
    例句:“然而,这些你们不可吃……对你们而言,它们是不洁净的(tamei)。”(利未记 11:4)。
  • טָהוֹר(Tahor)
    含义:洁净、纯净。
    用法:指适合食用、敬拜或礼仪活动的动物、物品或人。
    例句:“你们要将圣的、俗的,洁净的、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利未记 10:10)。

这些词语构成了神饮食律法的基础,后来在利未记11章和申命记14章中有详细说明。这些章节明确列出被视为洁净(允许作食物)和不洁净(禁止食用)的动物,确保神的子民保持分别与圣洁。

神对食用不洁净肉类的告诫

在整部塔纳赫(旧约)中,神一再告诫祂的子民,因为他们违反了祂的饮食律法。有几处经文明确谴责食用不洁净动物,强调这种做法被视为对神诫命的悖逆:

“这百姓不断当面惹我发怒……吃猪肉,锅里盛着不洁净肉的汤。”(以赛亚书 65:3-4)。

“那些分别自己、洁净自己,进入园中,跟随在那些吃猪肉、老鼠和其他不洁净之物的人中间的一位——他们必与所跟随的那一位一同灭亡。”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 66:17)。

这些责备突显,吃不洁净的肉不仅是饮食问题,更是道德与属灵上的失败。食用这类食物的行为,与违抗神的指示有关。百姓放纵自己,行明确被禁止的事,表明他们轻视圣洁与顺服。

耶稣与不洁净的肉

随着耶稣的到来、基督教的兴起和新约著作的出现,许多人开始质疑,神是否不再在意人顺服祂的律法,包括祂关于不洁净食物的规定。事实上,几乎整个基督教世界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然而,事实是,旧约中没有任何预言说弥赛亚会废除有关不洁净肉类的律法,或祂父的任何其他律法(正如一些人所主张的)。耶稣显然在一切事上都遵守父的典章,在这一点上也不例外。如果耶稣曾吃过猪肉,就像我们知道祂吃过鱼(路加福音 24:41-43)和羊羔(马太福音 26:17-30)一样,那么我们就会有一个明确的以身作则的教导,但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耶稣和祂的门徒违背了神藉先知所赐的这些指示。

驳斥论点

错误论点:“耶稣宣告所有食物都是洁净的”

真相:

马可福音 7:1-23常被引用,作为耶稣废除了有关不洁净肉类的饮食律法的证据。然而,仔细考察经文便会发现,这种解释毫无根据。那节常被错误引用的经文说:
“‘因为食物不是进入他的心,而是进入他的肚腹,然后作为废物排出去。’(这样,祂就宣告所有食物都是洁净的。)”(马可福音 7:19)。

上下文:并不是在谈洁净与不洁净的肉

首先,这段经文的上下文与利未记11章所列的洁净或不洁净肉类毫无关系。相反,它聚焦于耶稣与法利赛人之间的一场争论,争论的是一种与饮食律法无关的犹太传统。法利赛人和文士注意到,耶稣的门徒吃饭前没有进行礼仪性的洗手,希伯来语称为netilat yadayim(נטילת ידיים)。这一礼仪包括洗手和祝福祷告,是犹太群体至今仍遵行的传统习俗,尤其在正统派圈子中。

法利赛人关心的不是神的饮食律法,而是是否遵守这一人为的传统。他们认为门徒没有行这一礼仪,就是违背了他们的习俗,并将其等同于不洁。

耶稣的回应:内心更重要

在马可福音7章中,耶稣用了很大篇幅教导,真正使人污秽的,不是外在的做法或传统,而是内心的状况。祂强调,属灵的不洁来自内在,来自有罪的思想和行为,而不是来自未遵守礼仪。

耶稣解释食物不会使人污秽,因为它进入的是消化系统,而不是内心;祂并不是在论述饮食律法,而是在谈礼仪性洗手的传统。祂关注的是内在的洁净,而不是外在的礼仪。

仔细考察马可福音 7:19

马可福音 7:19常被误解,是因为圣经出版者在经文中插入了一个原本不存在的括号注释,写道:“这样,祂就宣告所有食物都是洁净的。”在希腊文原文中,这句话只说:“οτι ουκ εισπορευεται αυτου εις την καρδιαν αλλ εις την κοιλιαν και εις τον αφεδρωνα εκπορευεται καθαριζον παντα τα βρωματα”,直译就是:“因为它不是进入他的心,而是进入肚腹,并排入厕所,洁净一切食物。”

读到“并排入厕所,洁净一切食物”,却翻译成“这样,祂就宣告所有食物都是洁净的”,这是公然企图操纵经文,使其迎合神学院和圣经出版者中普遍存在的对神的律法的偏见。

更合理的理解是,整句话都是耶稣用当时日常的说法来描述进食的过程。消化系统摄入食物,提取身体所需的营养和有益成分(洁净的部分),然后将其余部分作为废物排出。“洁净或净化一切食物”这一短语,很可能指的是这个将有用的营养与将被丢弃的部分分开的自然过程。

对这一错误论点的结论

马可福音 7:1-23不是在谈废除神的饮食律法,而是在拒绝那些将外在礼仪置于内心问题之上的人为传统。耶稣教导,真正的污秽来自内在,而不是来自未遵守礼仪性洗手。“耶稣宣告所有食物都是洁净的”这一说法,是对经文的误解,根源在于对神永恒律法的偏见。仔细阅读上下文和原文,就会清楚看见,耶稣维护了妥拉的教导,并没有废弃神所赐的饮食律法。

错误论点:“神在异象中告诉使徒彼得,我们现在可以吃任何动物的肉”

真相:

许多人引用使徒行传10章中彼得的异象,作为神废除了有关不洁净动物的饮食律法的证据。然而,仔细考察这一异象的上下文和目的,就会发现,它与推翻有关洁净和不洁净肉类的律法毫无关系。相反,这个异象是要教导彼得接纳外邦人进入神的子民之中,而不是改变神所赐的饮食指示。

彼得的异象及其目的

在使徒行传10章中,彼得看见异象,有一块布从天降下,里面有各样动物,既有洁净的,也有不洁净的,同时有命令说:“宰了吃。”彼得立即作出明确的回应:
“主啊,绝对不可!我从来没有吃过任何污秽或不洁净的东西。”(使徒行传 10:14)。

这一反应之所以重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 彼得对饮食律法的顺服
    这一异象发生在耶稣升天和五旬节圣灵浇灌之后。如果耶稣在祂的事工期间已经废除了饮食律法,那么彼得作为耶稣亲近的门徒,必定会知道,也不会如此强烈地反对。彼得拒绝吃不洁净动物这一事实表明,他仍然遵守饮食律法,而且并不认为这些律法已经被废除。
  2. 异象的真正信息
    这个异象重复了三次,强调了它的重要性;但仅仅几节之后,彼得去外邦人哥尼流家时,它的真实含义就得到澄清。彼得亲自解释了异象的含义:
    “神已经指示我,不可称任何人为污秽或不洁净。”(使徒行传 10:28)。

这个异象完全不是关于食物,而是一个象征性的信息。神使用洁净与不洁净动物的形象来教导彼得,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隔阂正在被除去,外邦人如今可以被接纳进入神的圣约群体。

“饮食律法已被废除”这一论点的逻辑矛盾

声称彼得的异象废除了饮食律法,忽略了几个关键要点:

  1. 彼得最初的抗拒
    如果饮食律法已经被废除,彼得的反对就毫无道理。他的话反映出,即使跟随耶稣多年之后,他仍继续遵守这些律法。
  2. 没有废除律法的圣经证据
    使徒行传10章没有任何一处明确说饮食律法已经被废除。整章的焦点完全在于接纳外邦人,而不是重新定义洁净与不洁净的食物。
  3. 异象的象征意义
    异象的目的在其应用中显而易见。当彼得意识到神不偏待人,而是接纳各国中敬畏祂、行义的人时(使徒行传 10:34-35),就清楚表明,这个异象是关于消除偏见,而不是关于饮食规定。
  4. 解释中的矛盾
    如果这个异象是关于废除饮食律法,就会与使徒行传更广泛的上下文相矛盾,因为其中包括彼得在内的犹太信徒仍继续遵守妥拉的指示。此外,若按字面解释这个异象,它就会失去象征性的力量,因为这样一来,它只涉及饮食习惯,而不涉及更重要的接纳外邦人的问题。
对这一错误论点的结论

使徒行传10章中彼得的异象不是关于食物,而是关于人。神使用洁净与不洁净动物的形象,传达了一个更深的属灵真理:福音是给万国的,外邦人不应再被视为污秽,或被排除在神的子民之外。将这一异象解释为撤销饮食律法,就是误解了这段经文的上下文与目的。

神在利未记11章中所赐的饮食指示仍然不变,而且从来不是这个异象的焦点。彼得自己的行动和解释证实了这一点。异象的真正信息是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隔阂,而不是改变神永恒的律法。

An old painting of butchers preparing meat according to the rules of the Bible for draining the blood.
一幅古老的画作,描绘屠夫按照圣经的规定处理肉类,为利未记11章所述的一切洁净动物,包括鸟类和陆地动物,放尽血液。

错误论点:“耶路撒冷会议决定,外邦人可以吃任何东西,只要不是勒死的,也不带血”

真相:

耶路撒冷会议(使徒行传15章)常被误解为允许外邦人无视神的大多数诫命,只须遵守四项基本要求。然而,仔细考察便会发现,这次会议不是要为外邦人废除神的律法,而是要使他们最初参与弥赛亚犹太群体时更为容易。

耶路撒冷会议讨论的是什么?

会议所处理的主要问题是:外邦人是否需要先完全承诺遵守整部妥拉——包括割礼——才可获准听福音,并参与最初的弥赛亚会众的聚会。

几个世纪以来,犹太传统认为,外邦人必须成为完全遵守妥拉的人,包括接受割礼、守安息日、遵守饮食律法及其他诫命等做法,犹太人才可以自由地与他们来往(参见马太福音 10:5-6;约翰福音 4:9;使徒行传 10:28)。会议的决定标志着一个转变,承认外邦人可以开始他们的信仰旅程,而不必立即遵守所有这些律法。

为和睦而设的四项初步要求

会议认定,外邦人可以按他们现有的状况参加会众聚会,只要避开以下行为(使徒行传 15:20):

  1. 被偶像玷污的食物: 不吃献给偶像的食物,因为拜偶像令犹太信徒极为反感。
  2. 淫乱: 禁戒异教习俗中常见的性方面的罪。
  3. 勒死动物的肉: 不吃以不当方式宰杀的动物,因为这样会使血留在肉中,而神的饮食律法禁止食用血。
  4. 血: 不食用血,妥拉禁止这种做法(利未记 17:10-12)。

这些要求并不是外邦人需要遵守的全部律法的总结。相反,它们是一个起点,旨在确保混合会众中的犹太信徒与外邦信徒之间保持和平与合一。

这一决定并不意味着什么

声称这四项要求就是外邦人为讨神喜悦并获得救恩所需遵守的唯一律法,是荒谬的。

  • 外邦人可以随意违反十诫吗?
    • 他们可以敬拜别的神、妄称神的名、偷窃或杀人吗?当然不可以。这样的结论会与圣经关于神对公义的要求所教导的一切相矛盾。
  • 是起点,不是终点:
    • 会议处理的是允许外邦人参加弥赛亚犹太聚会的迫切需要。其前提是,他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知识与顺服上成长。

使徒行传 15:21提供了澄清

使徒行传 15:21阐明了会议的决定:
“因为摩西的律法[妥拉]从古时以来就在各城被传讲,每逢安息日也在会堂里被诵读。”

这节经文表明,外邦人在参加会堂聚会、聆听妥拉时,会继续学习神的律法。会议没有废除神的诫命,而是确立了一种实际可行的方式,让外邦人开始他们的信仰旅程,而不至于使他们不堪重负。

耶稣教导中的背景

耶稣亲自强调了神诫命的重要性。例如,在马太福音 19:17、路加福音 11:28,以及整篇登山宝训(马太福音5-7章)中,耶稣肯定了遵守神律法的必要性,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爱邻舍,以及许多其他诫命。这些原则是根基性的,使徒不会将它们废弃。

对这一错误论点的结论

耶路撒冷会议没有宣告外邦人可以吃任何东西,也没有宣告他们可以无视神的诫命。会议处理的是一个特定问题:外邦人如何能够开始参与弥赛亚会众,而不必立即接受妥拉的每一个方面。这四项要求是实际的措施,旨在促进犹太人与外邦人混合群体中的和睦。

所期待的很明确:外邦人会藉着妥拉的教导,随着时间的推移,更深入地理解神的律法,而妥拉每逢安息日都在会堂里被诵读。提出相反的说法,就是歪曲会议的目的,并无视圣经更广泛的教导。

错误论点:“使徒保罗教导,基督取消了为得救而顺服神律法的必要性”

真相:

许多基督教领袖,即使不是大多数,也错误地教导说,使徒保罗反对神的律法,并指示归信的外邦人无视神的诫命。有些人甚至声称,遵守神的律法可能危及救恩。这种解释造成了重大的神学混乱。

不同意这一观点的学者,煞费苦心地处理围绕保罗著作的争议,试图证明,他关于律法与救恩的教导被误解,或被断章取义。然而,我们的事工持有不同的立场。

为什么解释保罗是错误的进路

我们认为,费尽心力去解释保罗对律法的立场,是不必要的——甚至是冒犯主的。这样做,是把保罗这个人提升到与神的先知,甚至耶稣自己同等或更高的地位。

相反,正确的神学进路是考察,在保罗之前的圣经是否预言或认可这样的观念:有人会在耶稣之后出现,教导使神的律法失效的信息。如果存在如此重要的预言,我们就有理由接受保罗在这一问题上的教导,认为其获得了神的认可,并且竭尽全力去理解和遵行也就有了道理。

没有关于保罗的预言

事实是,圣经中没有关于保罗——或任何其他人物——会带来废除神律法的信息的预言。旧约中有明确预言、又出现在新约中的人物,只有以下几位:

  1. 施洗约翰: 他作为弥赛亚先锋的角色早已被预言,并得到耶稣的确认(例如,以赛亚书 40:3、玛拉基书 4:5-6、马太福音 11:14)。
  2. 加略人犹大: 诗篇 41:9和诗篇 69:25等经文中有间接的提及。
  3. 亚利马太的约瑟: 以赛亚书 53:9间接指向他,即为耶稣提供安葬之处的人。

除了这些人物之外,没有任何预言说任何人——更不用说来自大数的人——会受差遣来使神的诫命失效,或教导外邦人无需顺服神永恒的律法就能得救。

耶稣预言祂升天之后会发生什么

耶稣对祂在地上的事工结束后将发生的事作了许多预言,包括:

  • 圣殿被毁(马太福音 24:2)。
  • 祂的门徒遭受逼迫(约翰福音 15:20、马太福音 10:22)。
  • 神国的信息传遍万国(马太福音 24:14)。

然而,没有任何地方提到,来自大数的任何人——更不用说保罗——会被赋予权柄,在救恩与顺服方面教导一种新的或相反的教义。

检验保罗著作的真正标准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弃绝保罗的著作,或彼得、约翰、雅各的著作。相反,我们必须谨慎对待他们的著作,确保任何解释都与作为根基的圣经一致:旧约的律法和先知,以及福音书中耶稣的教导。

问题不在著作本身,而在神学家和教会领袖强加于这些著作的解释。对保罗教导的任何解释,都必须得到以下内容的支持:

  1. 旧约: 神藉祂的先知所启示的神的律法。
  2. 四福音书: 维护律法的耶稣的言语和行动。

如果一种解释不符合这些标准,就不应被接受为真理。

对这一错误论点的结论

声称保罗教导废除神的律法,包括饮食指示,这一论点没有圣经的支持。没有任何预言预告这样一个信息,而且耶稣自己维护了律法。因此,任何声称相反观点的教导,都必须以神不变的话语来审查。

作为弥赛亚的跟随者,我们蒙召要寻求与神已经写下并启示的内容一致,而不是依赖那些与祂永恒诫命相矛盾的解释。

耶稣藉言语与榜样所作的教导

基督真正的门徒,在整个生活中都以祂为榜样。祂明确表示,如果我们爱祂,就会顺服父与子。这项要求不是给胆怯的人,而是给那些定睛于神的国,并准备为获得永生付出一切的人——即使这会招致朋友、教会和家人的反对。关于头发和胡须、Tzitzits (流苏、穗子、缨带)、割礼、安息日和禁止食用的肉类的诫命,几乎被整个基督教界忽视,而那些拒绝随波逐流的人必定会遭受逼迫,正如耶稣告诉我们的(马太福音 5:10)。顺服神需要勇气,但奖赏是永恒。

按照神的律法禁止食用的肉类

Four hooves of different animals, some split and some solid. Bible law about clean and unclean animal.
不同动物的四只蹄子,有的分蹄,有的整蹄,说明了利未记11章中关于洁净与不洁净动物的圣经律法。

妥拉中所列的神的饮食律法,具体规定了祂的子民可以吃哪些动物,以及必须避开哪些动物。这些指示强调圣洁、顺服,以及与使人污秽的做法分别开来。以下是禁止食用肉类的详细说明清单,并附有圣经出处。

  1. 不倒嚼或不分蹄的陆地动物
  • 动物若缺少这两种特征中的一种或两种,就被视为不洁净。
  • 禁止食用的动物示例:
    • 骆驼(gamal,גָּמָל)——倒嚼,但不分蹄(利未记 11:4)。
    • 马(sus,סוּס)——不倒嚼,也不分蹄。
    • 猪(chazir,חֲזִיר)——分蹄,但不倒嚼(利未记 11:7)。
  1. 没有鳍和鳞的水生动物
  • 只有同时有鳍和鳞的鱼才可食用。缺少其中任一特征的生物都是不洁净的。
  • 禁止食用的生物示例:
    • 鲶鱼——没有鳞。
    • 有壳水产——包括虾、蟹、龙虾和蛤蜊。
    • 鳗鱼——没有鳍和鳞。
    • 鱿鱼和章鱼——都没有鳍,也没有鳞(利未记 11:9-12)。
  1. 猛禽、食腐鸟类及其他禁止食用的鸟类
  • 律法规定某些鸟类不可食用,通常是那些具有捕食或食腐行为的鸟类。
  • 禁止食用的鸟类示例:
    • 鹰(nesher,נֶשֶׁר)(利未记 11:13)。
    • 秃鹫(da’ah,דַּאָה)(利未记 11:14)。
    • 乌鸦(orev,עֹרֵב)(利未记 11:15)。
    • 猫头鹰、鹰隼、鸬鹚及其他鸟类(利未记 11:16-19)。
  1. 用四足行走的飞虫
  • 飞虫通常是不洁净的,除非它们有带关节、可用于跳跃的腿。
  • 禁止食用的昆虫示例:
    • 苍蝇、蚊子和甲虫。
    • 然而,蚱蜢和蝗虫是例外,允许食用(利未记 11:20-23)。
  1. 在地上爬行的动物
  • 任何用肚腹行走,或有多条腿并在地上爬行的生物,都是不洁净的。
  • 禁止食用的生物示例:
    • 蛇。
    • 蜥蜴。
    • 老鼠和鼹鼠(利未记 11:29-30、11:41-42)。
  1. 死去或腐烂的动物
  • 即使是洁净的动物,凡是自死或被猛兽撕裂的尸体,都禁止食用。
  • 经文出处: 利未记 11:39-40、出埃及记 22:31。
  1. 跨物种交配
  • 虽然不直接涉及饮食,但不同物种之间的杂交是被禁止的,这意味着在食物生产的做法上也应谨慎。
  • 经文出处: 利未记 19:19。

这些指示表明,神希望祂的子民分别出来,甚至在饮食选择上也尊荣祂。遵守这些律法,祂的跟随者就表现出顺服,并尊重祂命令的神圣性。


附录5g:工作与安息日——应对现实中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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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属于第四条诫命「安息日」系列:

  1. 附录5a:安息日与去教会的日子是两回事
  2. 附录5b:如何在现代守安息日
  3. 附录5c: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安息日原则
  4. 附录5d:安息日的饮食——实用指南
  5. 附录5e:安息日的交通出行
  6. 附录5f:安息日的科技与娱乐
  7. 附录5g:工作与安息日——应对现实中的挑战(本页)。

为什么工作是最大的挑战

对大多数信徒而言,守安息日最大的障碍是工作。饮食、交通和科技的使用可以通过事先准备来调整,但工作上的责任却直接关系到一个人的生计和身份认同。在古代以色列,这很少成为问题,因为全国都会在安息日停止劳作;商铺、法庭和市场照例关闭。整个群体共同干犯安息日的情况并不常见,而且往往与全国悖逆或被掳的时期有关(见尼希米记 13:15-22)。然而,今天我们大多数人所生活的社会,都把第七日视为普通工作日,使这条诫命成为最难落实的一条。

从原则走向实践

在整个系列中,我们一直强调,安息日诫命是神圣洁而永恒的律法的一部分,并非一条孤立的规定。同样的预备、圣洁和必要性原则也适用于这里,但所涉及的利害更大。选择守安息日可能影响收入、职业道路或经营模式。然而,圣经始终将守安息日呈现为对神的忠诚以及对祂供应之信靠的考验——每周都有一次机会,表明我们最终效忠的是谁。

四种常见的工作情况

本文将探讨四大类会产生安息日冲突的工作情况:

  1. 受雇工作——在零售、制造或类似行业为他人工作。
  2. 自营工作——经营自己的商店或家庭生意。
  3. 应急救援与医疗护理——警察、消防员、医生、护士、照护人员及类似岗位。
  4. 服兵役——包括被征召入伍和以军人为职业。

每种情况都需要分辨、预备和勇气,但圣经的根基是相同的:“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的神当守的安息日”(出埃及记 20:9-10)。

受雇工作

对从事受雇工作的信徒——在零售业、制造业、服务业或类似岗位工作的人——来说,最大的挑战在于工作时间通常由别人安排。在古代以色列,这个问题几乎不存在,因为全国都守安息日;但在现代经济中,星期六往往是工作最繁忙的日子。守安息日的人首先应当尽早表明自己的信念,并尽一切可能围绕安息日安排一周的工作。

如果你正在寻找新工作,应当在面试阶段提及你守安息日,而不是写在简历上。这样可以避免你尚未有机会解释自己的坚持就被筛掉,也让你有机会强调,你可以灵活安排在其他日子工作。许多雇主看重愿意在星期日或较不受欢迎的班次工作、以换取星期六休息的员工。如果你已经受雇,就恭敬地请求免于在安息日的时段工作,并提出可以调整班次、在节假日工作,或在其他日子补足工时。

与雇主沟通时,要诚实、谦卑,同时也要坚定。安息日不是个人偏好,而是一条诫命。比起含糊或犹豫的请求,雇主更有可能配合清楚而恭敬的请求。要记住,在一周内做好预备是你的责任——提前完成项目,整理好工作场所,并确保你在安息日缺席不会给同事带来不必要的负担。通过表现出正直和可靠,你能使自己的请求更有说服力,并表明守安息日会造就更好的员工,而不是妨碍人成为更好的员工。

如果雇主坚决拒绝调整你的工作时间,就当在祷告中考虑可行的选择。有些守安息日的人为了顺服神的诫命,接受了减薪、调换部门,甚至转行。虽然这样的决定很艰难,但安息日原本就是每周一次的信心考验,让人信靠神的供应大过你因顺服祂而失去的。

自营工作

对自营工作的人——经营家庭生意、提供自由职业服务或开店的人——而言,安息日的考验形式不同,却同样真实。你的工作时间不是由雇主安排,而是由你自己决定,这意味着你必须在这段神圣的时间内有意识地停止营业。在古代以色列,试图在安息日做买卖的商人受到斥责(尼希米记 13:15-22)。这一原则今天仍然适用:即使顾客期望你在周末提供服务,神仍要求你将第七日分别为圣。

如果你计划创业,要仔细考虑这会如何影响你守安息日的能力。有些行业很容易在第七日停业;另一些则依赖周末的销售或交付期限。要选择能让你和员工在安息日不必工作的生意。从一开始,就把安息日停业纳入你的经营计划和与顾客的沟通之中。尽早明确这些安排,就能培养客户尊重你所设定的界限。

如果你的生意目前在安息日仍然营业,你就必须作出必要的改变,在圣日停业——即使这会损失收入。圣经警告,从安息日的劳动中获利,与亲自从事工作一样,都破坏了顺服。合伙关系可能使这个问题变得复杂:即使是不信的合伙人在安息日经营生意,你仍然从那劳动中获利,而神不接受这种安排。为了尊荣神,守安息日的人应当退出任何收入依赖安息日工作的体系。

虽然这些决定可能代价高昂,却也能成为有力的见证。顾客和同事会看见你的正直和始终如一。通过在安息日停业,你以行动宣告:你最终信靠的是神的供应,而不是不停地生产。

应急救援与医疗护理

有一种广泛流传的误解,认为从事应急救援或医疗相关工作,在安息日就自然是允许的。这种想法通常源于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人这一事实(见马太福音 12:9-13;马可福音 3:1-5;路加福音 13:10-17)。然而,仔细查看就会发现,耶稣并不是在安息日带着开办“医治诊所”的意图离开家。祂的医治是自发的怜悯之举,而不是按时安排工作的职业模式。从来没有过耶稣因医治而收取报酬的事例。祂的榜样教导我们,即使在安息日也要帮助那些确有需要的人,但这并没有取消第四条诫命,也没有让医疗护理和应急工作成为永久的例外。

在现代社会,愿意承担这些岗位而不守安息日的人员很少短缺。医院、诊所和应急服务机构全天候运作,其工作人员大多是不守安息日的人。人员如此充足,就使神的儿女没有理由明知一份工作要求经常在安息日工作,却仍接受它。即使听起来很崇高,任何职业——即使是以帮助人为核心的职业——都不能凌驾于神在第七日安息的命令之上。既然神亲自为我们规定了圣洁和安息,我们就不能声称:“对神而言,服侍人比遵守祂的律法更重要。”

这并不意味着守安息日的人绝不能在安息日采取行动,挽救生命或减轻痛苦。正如耶稣所教导的:“在安息日行善是可以的”(马太福音 12:12)。如果发生意外的紧急情况——事故、邻居生病,或自己家中出现危机——你应当采取行动,保护生命和健康。但这与选择一份要求你每个安息日都工作的职业岗位大不相同。在无人能够代替的少数情况下,你可能需要临时介入,满足紧迫的需要;但这类情况应当是例外,而不是常态,并且你应当避免在这些时段为自己的服务收费。

指导原则是区分自发的怜悯之举与常规的受雇工作。怜悯符合安息日的精神;预先计划、以牟利为驱动的劳动则破坏它。在医疗护理或应急领域工作的守安息日者,应当尽可能协商尊重安息日的工作安排,寻找不违反这条诫命的岗位或班次,并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信靠神的供应。

服兵役

服兵役给守安息日的人带来独特的挑战,因为它往往涉及在政府权柄之下必须履行的职责。圣经提供了神的子民面对这种张力的例子。例如,以色列军队连续七天绕耶利哥城行进,这意味着他们没有在第七日休息(约书亚记 6:1-5);尼希米也记述了安息日有守卫驻守城门,以维护这日的神圣(尼希米记 13:15-22)。这些例子表明,在国防或危机时期,职责可能延伸到安息日——但也强调,这些情况是关乎群体存亡的例外,而不是个人的职业选择。

对于被征召入伍的人而言,这种处境并非出于自愿。你被置于命令之下,选择自己时间安排的能力极为有限。在这种情况下,守安息日的人仍应恭敬地向上级提出请求,尽可能免除安息日的职责,并解释守安息日是自己坚定持守的信念。即使请求未获批准,单是为此付出努力就尊荣了神,也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恩待。最重要的是,保持谦卑的态度和始终如一的见证。

对于考虑以军人为职业的人而言,情况则不同。职业岗位是一项个人选择,与其他职业很相似。接受一个你明知会经常干犯安息日的岗位,与守安息日为圣的命令不相容。和其他领域一样,指导原则是寻找能让你守安息日的任务或岗位。如果在某个领域无法守安息日,就当在祷告中重新考虑另一条职业道路,信靠神会在其他方向为你开门。

无论是被征召入伍还是自愿服役,关键都是无论身在何处,都要尊荣神。在不悖逆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持守安息日,尊重权柄,同时安静地活出自己的信念。这样,你就表明你对神律法的忠诚并不以方便为条件,而是扎根于忠心。

结语:将守安息日活成一种生活方式

至此,我们的安息日系列就结束了。从安息日在创造中的根基,到它在饮食、交通、科技和工作中的实际体现,我们已经看见,第四条诫命不是一条孤立的规定,而是融入神永恒律法之中的鲜活节奏。守安息日不只是避免某些活动;它关乎事先预备、停止日常劳作,并将时间分别为圣归给神。它关乎学习信靠祂的供应,按照祂看重的事来安排你的一周,并在一个不得安息的世界中效法祂的安息。

无论你的处境如何——无论你是受雇工作、自营工作、照顾家人,还是在复杂的环境中服事——安息日始终是每周一次的邀请,让你走出不断生产的循环,进入神同在中的自由。当你应用这些原则时,你会发现安息日不是重担,而是喜乐,是忠诚的标记,也是力量的源泉。它训练你的心信靠神,不只是在每周的一天,而是在每一天、生活的每一个领域。

附录5f:安息日的科技与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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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属于关于第四条诫命——安息日的系列文章:

  1. 附录5a:安息日与去教会的日子,是两回事
  2. 附录5b:在现代如何守安息日
  3. 附录5c: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安息日的原则
  4. 附录5d:安息日的饮食——实用指引
  5. 附录5e:安息日的交通出行
  6. 附录5f:安息日的科技与娱乐(当前页面)。
  7. 附录5g:工作与安息日——应对现实中的挑战

为什么科技与娱乐值得关注

安息日使用科技的问题,主要与娱乐有关。一个人开始守安息日之后,最先遇到的挑战之一,就是决定如何度过自然空出来的所有闲暇时间。参加守安息日的教会或团体的人,可以用有组织的活动填补其中一部分时间,但即使是他们,也终究要面对似乎“无事可做”的时刻。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年人尤其如此,但即使是年长的成年人,也可能难以适应这种新的时间节奏。

科技之所以如此具有挑战性,另一个原因是如今人们承受着保持联系的压力。源源不断的新闻、消息和动态,是近年来才出现的现象,互联网和个人设备的普及使这一切成为可能。打破这种习惯,需要意愿和努力。然而,安息日提供了一个绝佳的机会——每周邀请我们远离数字世界的干扰,重新与创造主建立联系。

这一原则并不仅限于安息日;神的儿女每天都应警惕持续在线和分心的陷阱。诗篇中充满了鼓励人昼夜默想神和祂律法的话语(诗篇 1:2;诗篇 92:2;诗篇 119:97-99;诗篇 119:148),并应许这样做的人将得着喜乐、稳固和永生。第七日的不同之处在于,神亲自歇息,并命令我们效法祂(出埃及记 20:11)——因此,每周唯有这一天,脱离世俗世界不仅有益,而且是神所指定的。

观看体育赛事与世俗娱乐

安息日被分别为圣,我们的心思应当充满体现这份圣洁的事物。因此,安息日不应观看体育赛事、世俗电影或娱乐剧集。这类内容与这一天原本要带来的属灵益处无关。圣经呼召我们:“你们要圣洁,因为我是圣洁的”(利未记 11:44-45;彼得前书 1:16也重申了这一点),提醒我们,圣洁意味着与凡俗之物分别。安息日每周都给我们一个机会,使我们的注意力从世上的纷扰转开,转而专注于敬拜、安息、造就人的交谈,以及使心灵重新得力、尊荣神的活动。

安息日的体育运动与健身

正如观看世俗体育赛事会把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竞争和娱乐,在安息日亲自参与体育运动或健身训练,也会使我们的焦点偏离安息与圣洁。去健身房、为运动目标进行训练,或参加体育运动,都属于平日劳作和自我提升的常规节奏。事实上,体育锻炼的本质,与安息日所发出的停止用力、享受真正安息的呼召形成鲜明对比。安息日邀请我们放下甚至那些出于自身意愿、追求表现和自律的活动,好使我们在神里面重新得力。暂时放下锻炼、训练或比赛,就是尊这一天为圣,并为属灵的更新留出空间。

适合安息日的身体活动

这并不意味着安息日必须待在室内,或完全不活动。轻松、宁静的户外散步,在大自然中从容地度过时光,或与孩子们轻柔地玩耍,都可以是尊荣这一天的美好方式。凡是使人恢复而非竞争、加深关系而非分散注意力、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神的创造而非人的成就的活动,都与安息日安息和圣洁的精神相符。

安息日使用科技的良好做法

  • 理想情况下,安息日期间应停止与世俗世界一切不必要的联系。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变得僵化或失去喜乐,而是我们有意识地远离数字世界的喧嚣,尊这一天为圣。
  • 孩子们不应依赖联网设备来打发安息日的时光。相反,应鼓励他们参与身体活动,或阅读、观看以圣洁且造就人的内容为主的书籍或媒体。在这方面,信徒群体尤其有帮助,因为群体中有其他孩子可以一起玩耍,也有可以共同参与的有益身心的活动。
  • 青少年应当具备足够的成熟度,理解在使用科技方面,安息日与其他日子的区别。父母可以提前准备活动,并解释这些界限背后的“为什么”,以此引导他们。
  • 安息日应完全停止获取新闻和世俗动态。查看新闻标题或浏览社交媒体,很快就会把心思拉回平日所关注的事务,破坏安息与圣洁的氛围。
  • 提前计划:在日落之前下载所需材料、打印圣经学习指南,或将合适的内容加入播放队列,以免在安息日期间匆忙寻找材料。
  • 把设备放在一旁:在安息日期间关闭通知、开启飞行模式,或把设备放进指定的篮子,以表明关注的重点已经转变。
  • 目的不是把科技妖魔化,而是在这个特别的日子恰当地使用它。问自己我们先前提出的同样问题:“今天有必要吗?”以及“这是否帮助我安息并尊荣神?”随着时间推移,践行这些习惯将帮助你和你的家人体验安息日的喜乐,而不是挣扎。


附录5e:安息日的交通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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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属于有关第四条诫命——安息日——的系列文章:

  1. 附录5a:安息日与去教会的日子,是两回事
  2. 附录5b:如何在现代守安息日
  3. 附录5c: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安息日原则
  4. 附录5d:安息日的饮食——实用指引
  5. 附录5e:安息日的交通出行(当前页面)。
  6. 附录5f:安息日的科技与娱乐
  7. 附录5g:工作与安息日——应对现实生活中的挑战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探讨了安息日的饮食——预备、规划和必要性原则如何将一个潜在的压力来源转变为平安的时光。现在,我们转向现代生活中另一个迫切需要这些相同原则的领域:交通出行。在当今世界,汽车、公交车、飞机和网约车应用程序使出行变得轻松便利。然而,第四条诫命呼召我们停下来,提前规划,并停止日常劳作。明白这一点如何应用于出行,可以帮助信徒避免不必要的工作,维护这一天的圣洁,并保持其真正的安息精神。

为什么交通出行很重要

交通出行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在古代,出行与工作紧密相连——运送货物、照料牲畜或赶集。拉比犹太教制定了有关安息日出行距离的详细规定,这就是历史上许多遵守犹太教规条的犹太人住在会堂附近、以便步行参加聚会的原因。今天,基督徒在安息日前往教会、探望家人、参加查经,或行怜悯之事,例如到医院或监狱探访时,也面临类似的问题。本文将帮助你明白,圣经中关于预备和必要性的原则如何应用于出行,使你能够就何时以及如何在安息日出行,作出明智、凭信心的决定。

安息日与参加教会聚会

信徒在安息日出行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是参加教会聚会。这是可以理解的——与其他信徒一起敬拜和学习,可以使人得造就。然而,务必记住我们在本系列第5A篇文章中已经确立的观点:在安息日去教会并不是第四条诫命的一部分(阅读文章)。这条诫命要求的是停止工作、守这一天为圣日,并且安息。经文中没有任何地方说,在安息日“你应当去参加聚会”或“你应当前往某个特定的敬拜场所”。

耶稣自己在安息日也去会堂(路加福音 4:16),但他从未教导说,这是对跟随他的人的一项要求。他的做法表明,聚会是被允许的,也可以有益处,但这并没有确立一项规条或仪式。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马可福音 2:27),而它的核心是安息与圣洁,而不是出行或到某个机构参加聚会。

对现代基督徒而言,这意味着参加守安息日教会的聚会是可自行选择的,而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如果你在第七日与其他信徒相聚时,能从中得到喜乐和灵命的成长,你可以自由地这样做。如果前往教会带来压力、打乱安息的节奏,或迫使你每周都要长途驾车,你也同样可以自由地留在家中,研读圣经、祷告,并与家人共度这一天。关键在于,不要让前往教会成为一种不假思索的例行安排,以致损害你正努力维护的安息与圣洁。

只要有可能,就应提前规划,使得如果你确实参加聚会,所需的出行和预备都尽可能少。这可能意味着参加离家较近的当地团契、组织家庭查经,或在安息日以外的时间与信徒联系。将注意力放在圣洁与安息上,而不是传统或他人的期待上,你守安息日的方式就与神的诫命一致,而不是与人为的要求一致。

出行的一般指引

同样的预备日原则和必要性原则,也直接适用于交通出行。一般而言,安息日的出行应当避免或尽量减少,尤其是长途出行。第四条诫命呼召我们停止日常劳作,并让在我们影响之下的人也同样停止劳作。当我们养成每个安息日都远行的习惯时,就可能把神的安息日变成又一个充满压力、疲劳和行程安排的日子。

长途出行时,应提前规划,把行程安排在安息日开始之前和结束之后完成。例如,如果你要探望住在远方的家人,尽量在星期五日落前到达,并在星期六日落后离开。这样可以营造平静的氛围,避免匆忙赶路或临时准备。如果你知道自己在安息日期间将因正当理由需要出行,就应提前准备好车辆——加好油、做好保养,并事先规划路线。

同时,圣经表明,安息日允许行怜悯之事(马太福音 12:11-12)。到医院探望某人、安慰病人,或服事被囚的人,可能需要出行。在这些情况下,应尽量让行程简单,避免将其变成社交出游,并始终顾念安息日的神圣时光。把出行视为例外,而不是常态,就能维护安息日的圣洁与安宁。

私人车辆与公共交通

驾驶私人车辆

在安息日使用自己的汽车或摩托车,本身并不是被禁止的。事实上,为了探望家人、参加查经或行怜悯之事,短途出行可能是必要的。然而,对此应当谨慎。驾驶总是伴随着车辆故障或事故的风险,这可能迫使你或其他人进行原本可以避免的工作。此外,加油、保养和长途出行都会增加如平日一般的压力与劳作。只要有可能,安息日使用私人车辆出行时,就应保持短途,提前准备好车辆(加油和保养),并规划路线,尽量减少对神圣时光的干扰。

出租车与网约车服务

相比之下,Uber、Lyft和出租车等服务涉及雇用他人在安息日专门为你工作,这违反了第四条诫命中禁止让他人为你工作的规定(出埃及记 20:10)。这与使用送餐服务类似。即使这看似只是轻微或偶尔的放纵,也会损害安息日的宗旨,并使人对你的信仰立场产生混淆。圣经一贯的模式是提前规划,使你不需要在神圣时光中让别人为你工作。

公共交通

公交车、火车和渡轮与出租车及网约车不同,因为它们按照固定时刻表运行,并不取决于你是否乘坐。因此,在安息日使用公共交通可能是被允许的,尤其是在它能让你无需驾车就可以参加信徒聚会或行怜悯之事的情况下。只要有可能,就应提前购买车票或通票,以免在安息日经手钱财。保持行程简单,避免不必要的停留,并在途中保持敬畏的心,以维护这一天的圣洁。


附录5d:安息日的饮食——实用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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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属于第四条诫命——安息日系列:

  1. 附录5a:安息日与去教会的日子,是两回事
  2. 附录5b:如何在现代守安息日
  3. 附录5c: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安息日原则
  4. 附录5d:安息日的饮食——实用指南(当前页面)。
  5. 附录5e:安息日的交通出行
  6. 附录5f:安息日的科技与娱乐
  7. 附录5g:工作与安息日——应对现实生活中的挑战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介绍了两个指导守安息日的习惯——提前准备,以及停下来问一问某件事是否必要——并探讨了如何在家庭成员信仰不同的情况下过安息日。现在,我们转向这些原则尤为重要的首批实际生活领域之一:饮食。

信徒一旦决定守安息日,就会遇到有关用餐的问题。我应该做饭吗?可以使用烤箱或微波炉吗?外出用餐或叫外卖又如何呢? 由于吃饭是日常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一部分,这方面很容易产生困惑。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圣经怎么说、古代以色列人会如何理解,以及这些原则如何应用于现代生活。

饮食与安息日:不只关乎火

拉比对火的关注

在拉比犹太教所有关于安息日的规定中,出埃及记 35:3所说的禁止生火是一条关键规定。许多正统派犹太教权威人士根据这段经文,禁止点燃或熄灭火焰、操作产生热量的电器,或使用电气设备,例如拨动电灯开关、按电梯按钮或打开手机。他们认为这些活动是生火的不同形式,因此禁止在安息日进行。虽然这些规定起初可能看似体现了尊荣神的愿望,但如此严格的解释可能使人受人为规条的束缚,而不是使人自由地以神的日子为乐。这些实际上正是耶稣在责备宗教领袖时严厉谴责的那类教导,正如他所说:“你们律法师有祸了!因为你们把人难以承受的重担放在他们身上,自己却连一根指头也不肯动来帮助他们。”(路加福音 11:46)

第四条诫命:关乎劳作与安息,而非火

相比之下,创世记第2章和出埃及记第20章将安息日呈现为停止劳作的日子。创世记 2:2-3表明,神停止了他创造的工作,并将第七日分别为圣。出埃及记 20:8-11吩咐以色列人记念安息日,什么工都不可做。重点不在于所用的手段(火、工具或牲畜),而在于劳作这一行为。在古代,生火需要付出相当多的精力:收集木柴、打出火花,并维持火的热度。摩西本可以提到其他费力的工作来说明同一个道理,但很可能选用了生火,因为这是一种常见的诱惑,会使人在第七日工作(民数记 15:32-36)。然而,这条诫命强调的是停止日常劳作,而不是禁止使用火本身。在希伯来语中,שָׁבַת(shavat)的意思是“停止”,而שַׁבָּת(Shabbat)这个名称正是源于这个动词。

以常识处理饮食问题

从这个角度来看,安息日要求今天的信徒提前准备食物,并在这段神圣的时间里尽量减少费力的活动。烹饪丰盛复杂的餐食、从原材料开始制作食物,或从事其他费力的厨房工作,都应当提前完成,而不是在安息日进行。不过,使用操作起来不费力的现代器具——例如炉灶、烤箱、微波炉或搅拌机——来准备简单的餐食或加热已经做好的菜肴,是符合安息日精神的。问题并不只是拨动开关或按下按钮,而是使用厨房的方式是否导致人在神圣的安息日从事平日的常规工作;这一天应当主要用于安息。

在安息日外出用餐

现代守安息日的人最常犯的错误之一,就是在安息日外出用餐。虽然这可能让人觉得是一种休息——毕竟你不必做饭——但第四条诫命明确禁止使别人为你工作:“你和你的儿子、女儿、男仆、女仆、牲畜,以及住在你城里的任何外族人,都不可做任何工。”(出埃及记 20:10)当你在餐馆用餐时,你就迫使工作人员做饭、服务、清洁和处理钱款,使他们在安息日为你工作。即使是在旅行期间或特殊场合,这种做法也会破坏这一天的宗旨。提前安排餐食,并携带简单、可直接食用的食物,能确保你仍然吃得好,而不必要求别人为你劳作。

使用外卖配送服务

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Uber Eats、DoorDash或类似应用程序提供的外卖配送服务。虽然这种便利可能很有吸引力,尤其是当你疲惫或正在旅行时,但下单就需要别人购买、准备、运送食物,并将食物送到你家门口——这些全都是在神圣的时间里为你进行的劳作。这直接违背了安息日的精神,也违背了不可使别人为你工作的命令。更好的做法是提前计划:为旅途打包食物、在前一天准备餐食,或储备不易腐坏的食品以应急。这样做,既表明你尊重神的诫命,也表明你尊重那些原本会为你工作的人的尊严。


附录5c: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安息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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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属于第四条诫命——安息日的系列文章:

  1. 附录5a:安息日与去教会的日子是两回事
  2. 附录5b:如何在现代生活中守安息日
  3. 附录5c: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安息日原则(当前页面)。
  4. 附录5d:安息日的饮食——实用指南
  5. 附录5e:安息日的交通出行
  6. 附录5f:安息日的科技使用与娱乐
  7. 附录5g:工作与安息日——应对现实生活中的挑战

从原则走向实践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探讨了守安息日的基础——它的圣洁、安息以及时间界定。现在,我们转向如何在实际生活中应用这些原则。对许多信徒来说,挑战不在于认同安息日的诫命,而在于知道如何在现代家庭、职场和文化中将它活出来。本文将从两个使守安息日成为可能的核心习惯开始这段实践之旅:提前预备,以及学会在行动前停下来。这两个习惯共同搭起了圣经原则与日常实践之间的桥梁。

预备日

要体验安息日的喜乐,而不是把它当作负担,最好的方法之一就是提前预备。在圣经中,第六日被称为“预备日”(路加福音 23:54),因为神的子民受吩咐,要收取并预备双倍的量,好让安息日所需的一切都预备妥当(出埃及记 16:22-23)。在希伯来语中,这一天称为 יוֹם הַהֲכָנָה(yom ha’hachanah)——“预备的日子”。同样的原则今天仍然适用:提前预备,就能使你和家人在安息日开始后免去不必要的工作。

预备的实用方法

这些预备可以简单而灵活,配合你家的生活节奏。例如,在日落前打扫房屋——至少打扫主要房间——这样就不会有人觉得必须在这些神圣的时段做家务。提前洗好衣服、缴清账单,或办完杂事。安排好饭食,免得在安息日匆忙做饭。备一个容器,把脏碗盘放在里面,等安息日过后再洗;或者,如果你有洗碗机,就确保里面已经清空,这样可以把碗盘放进去,但不要启动机器。有些家庭甚至选择在安息日使用一次性餐具,以尽量减少厨房的杂乱。目标是带着尽可能少的未完事务进入安息日,为家中的每个人营造平安与安息的氛围。

必要性原则

在生活中守安息日的第二个实用习惯,是我们所称的必要性原则。每当你不确定某项活动是否合宜时——尤其是平常安息日惯例之外的事——就问自己:“我有必要今天做这件事吗,还是可以等到安息日之后再做?”大多数时候,你会发现这件事可以等一等。这个问题能帮助你放慢一周生活的节奏,促使你在日落前做好预备,并保留这些神圣的时段,用来安息、持守圣洁以及亲近神。同时,也要记住,有些事情确实不能等——施行怜悯的事、紧急事件,以及家人迫切的需要。审慎地运用这一原则,你就能尊重停止劳作的诫命,同时不把安息日变成负担。

应用必要性原则

必要性原则简单却有力,因为它几乎适用于任何情况。假设你在安息日收到一封信或一个包裹:在大多数情况下,你可以先不拆开,等这些神圣的时段结束后再处理。或者,你注意到有东西滚到了家具底下——只要它不构成危险,就可以等一等。地板上有一处脏污?拖地通常也可以等一等。即使是电话和短信,也可以用同一个问题来衡量:“这件事有必要今天做吗?” 不紧急的交谈、约会或杂事,都可以推迟到其他时间,使你的心思不再被平日的事务占据,帮助你专注于神。

这种做法并不意味着忽视真实的需要。如果某件事威胁到家人的健康、安全或福祉——例如清理洒落后会造成危险的东西、照顾生病的孩子,或应对紧急事件——那么采取行动就是合宜的。但通过训练自己先停下来,问一问这个问题,你就会开始分辨哪些是真正必要的,哪些仅仅是出于习惯。随着时间推移,必要性原则会使安息日不再只是一份可做与不可做的清单,而成为一种生活节奏:通过审慎的选择,营造安息与圣洁的氛围。

在并非人人守安息日的家庭中守安息日

对许多信徒来说,最大的挑战之一并不是理解安息日,而是在其他人不守安息日的家中守安息日。我们的读者大多并非来自守安息日的背景,他们往往是家中唯一努力守安息日的人。在这种情况下,当配偶、父母或家中其他成年人没有同样的信念时,人很容易感到紧张、内疚或沮丧。

第一个原则是以身作则,而不是强迫。安息日是恩赐,也是记号,不是武器。试图强迫不愿意的配偶或成年子女守安息日,可能会引起怨恨,并损害你的见证。相反,要以自己的生活彰显安息日的喜乐与平安。当家人看到你在安息日的时段里更加平静、快乐,也更加专注时,他们就更有可能尊重你的做法,甚至可能随着时间推移与你一起守安息日。

第二个原则是体谅。在可能的情况下,调整你的预备方式,使你守安息日的做法不会给家中其他人增加额外的负担。例如,安排好饭食,免得配偶或其他家人因安息日而觉得必须改变自己的饮食习惯。温和而清楚地说明你个人会停止哪些活动,同时也愿意顾及他们的一些需要。在开始守安息日的时候,这种愿意配合家人习惯的态度,对避免冲突尤其有帮助。

与此同时,要谨慎,不要变得过于灵活或迁就。虽然维持家庭和睦很重要,但过度妥协可能会使你逐渐偏离正确守安息日的方式,并形成日后难以改变的家庭习惯。要努力在尊重神的诫命与耐心对待家人之间取得平衡。

最后,你也许无法控制家中其他人的声响、活动或作息,但你仍然可以将自己的时间分别为圣——关掉手机、放下工作,并保持温柔和耐心的态度。随着时间推移,你的生活节奏会比任何争辩更有说服力,显明安息日不是限制,而是喜乐。


附录5b:如何在现代守安息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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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录5a:安息日与去教会的日子,是两回事
  2. 附录5b:如何在现代守安息日(当前页面)。
  3. 附录5c:在日常生活中应用安息日原则
  4. 附录5d:安息日的饮食——实用指导
  5. 附录5e:安息日的交通出行
  6. 附录5f:安息日的科技与娱乐
  7. 附录5g:工作与安息日——应对现实中的挑战

决定守安息日

在上一篇文章中,我们已经确立:安息日的诫命仍然适用于今天的基督徒,而遵守这条诫命远不只是选择一天去教会。现在,我们转向实际层面:当你决定顺服第四条诫命之后,究竟该如何遵守。许多读者来到这一步时,原本并没有守安息日的背景——可能来自天主教、东正教、浸信会、卫理公会、五旬节派或其他宗派——他们希望尊崇第七日,同时留在自己原来的教会中。这篇附录就是为你们写的。它旨在帮助你明白神的要求,区分圣经真理与人为传统,并提供实用原则,让你能在现代生活中忠实、喜乐且切实可行地守安息日。然而,务必记住,第四条诫命并不是一项孤立的责任,而是神圣洁且永恒的律法的一部分。守安息日不能取代神其余的诫命;相反,它是献身遵守神全部律法的生活自然流露出来的结果。

守安息日的核心:圣洁与安息

安息日与圣洁

圣洁意味着分别出来供神使用。正如会幕被分别出来,不作普通用途,安息日也从一周的其他日子中分别出来。神在创造时为此树立了榜样:祂在第七日停止了自己的工作,并将这日分别为圣(创世记 2:2-3),为祂的子民确立了模式。出埃及记 20:8-11呼召我们“记念安息日”并“守为圣日”,表明圣洁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加要求,而正是第四条诫命的本质。在实际生活中,圣洁意味着安排安息日的时间,使其指向神——远离那些把我们拉回平日生活常态的活动,并用能加深我们对祂的认识与感知的事来充实这段时间。

安息日与安息

除了圣洁之外,安息日也是休息的日子。在希伯来语中,שָׁבַת(shavat)的意思是“停止”或“停下”。神停止了祂创造的工作,不是因为祂疲倦了,而是要为祂的子民树立安息节奏的榜样。这种安息不只是暂停体力劳动;它意味着走出平常工作与消费的循环,经历神的同在、更新与秩序。这是一种有意识的停歇,为要承认神是创造主和维系万有的主,并相信当我们停止自己的劳作时,祂必看顾我们。当信徒接受这样的节奏,就开始看见安息日不是一种打断,而是每周的一份礼物——一段神圣的时间,让我们重新调整事情的优先次序,并更新我们与造我们的那一位之间的关系。

安息日的独特性

安息日在神的诫命中是独特的。它根植于创造本身,在以色列国尚未出现之前就已被分别为圣,并且关注的不只是行为,更是时间。与其他诫命不同,安息日要求我们每隔七天就有意识地放下平常的生活安排。对于从未实践过的人来说,这可能既令人兴奋,又令人不知所措。然而,恰恰是这种节奏——走出日常生活,进入神所指定的安息——成为每周对信心的考验,也成为我们信靠祂供应的有力标记。

安息日是每周对信心的考验

因此,安息日不仅是每周要遵守的日子,也是反复出现的信心考验。每隔七天,信徒就蒙召离开自己的工作和世界的压力,信靠神必供应他们。在古代以色列,这意味着在第六日收取双倍的吗哪,并相信这些吗哪足够他们用到第七日(出埃及记 16:22);在现代,这往往意味着安排好工作时间、财务和各项责任,使任何事情都不会侵占这段神圣的时间。这样守安息日,教导人依靠神的供应,培养抵抗外在压力的勇气,以及在一种推崇持续生产的文化中甘愿与众不同的心志。随着时间推移,这种节奏会形成顺服的属灵骨干——训练人的心不只每周一天信靠神,而是每天、在生活的每个领域都信靠祂。

安息日何时开始、何时结束

守安息日最首要、最基本的要素,是知道它何时开始、何时结束。从妥拉本身,我们看见神将安息日定为从晚上到晚上的二十四小时,而不是从日出到日出,或从午夜到午夜。在利未记 23:32中,关于赎罪日(它遵循同样的时间原则),神说:“从晚上到晚上,你们要守你们的安息日。”这一原则也适用于每周的安息日:这一天从第六日(星期五)日落时开始,到第七日(星期六)日落时结束。在希伯来语中,这表述为מֵעֶרֶב עַד־עֶרֶב(me’erev ‘ad-‘erev)——“从晚上到晚上”。无论在什么时代,明白这个时间界定,都是正确尊崇安息日的基础。

历史上的实践与希伯来人的一日

这种从晚上到晚上的计算方式,深深植根于希伯来人的时间观念。在创世记第1章中,创造的每一天都被描述为“有晚上,有早晨”,表明在神的历法中,新的一天始于日落。这就是世界各地的犹太人在星期五傍晚日落时点燃蜡烛、迎接安息日的原因,这一传统反映了圣经的模式。虽然拉比犹太教后来发展出了更多习俗,但“日落到日落”这一基本的圣经界限仍然清楚且未曾改变。即使在耶稣的时代,我们也看见这一模式得到承认;例如,路加福音 23:54-56描述了那些妇女在日落之前预备香料之后,“在安息日”休息。

今天的实际应用

对于今天想要尊崇安息日的基督徒,最简单的起步方式,就是将星期五日落标记为安息日休息的开始。这可以很简单,比如设置闹钟或提醒,或参照当地的日落时间表。在希伯来语中,星期五称为יוֹם שִׁשִּׁי(yom shishi)——“第六日”,而星期六称为שַׁבָּת(Shabbat)——“安息日”。当 yom shishi 日落时,Shabbat就开始了。通过提前预备——在日落之前完成工作、家务或购物——你就能平静地过渡到这段神圣的时间。这种节奏有助于建立一贯的实践,也向家人、朋友,甚至雇主表明,这段时间是分别出来归给神的。

安息:避免两种极端

在实际生活中,基督徒尝试在安息日“休息”时,常常会陷入两种极端之一。一种极端是把安息日当作完全不活动的日子:二十四小时内,除了睡觉、吃饭和阅读宗教材料,什么也不做。虽然这反映了不愿违背诫命的心愿,却可能错失这一天的喜乐及其关系层面的意义。另一种极端是把安息日当作不用工作、可以进行以自我为中心的娱乐的日子——去餐馆、参加体育活动、连续追剧,或把这一天变成一次小假期。虽然这可能让人感觉像是在休息,却很容易让消遣取代这一天的圣洁。

真正的安息日安息

圣经所展现的安息日安息,介于这两种极端之间。它是停止平常的工作,好使你能将自己的时间、心和注意力献给神(圣洁=分别出来归给神)。这可以包括敬拜、与家人及其他信徒相交、行怜悯之事、祷告、研读,以及在大自然中安静散步——这些活动能使灵魂得着更新,而不会把它拉回平日的忙碌辛劳中,或使它转向世俗娱乐。以赛亚书 58:13-14给出了这一原则:在神的圣日,止住你的脚步,不去追求自己的喜好,并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在希伯来语中,这里表示喜乐的词是עֹנֶג(oneg)——一种根植于神的积极喜乐。这种安息既滋养身体,也滋养心灵,并尊崇安息日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