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如此简单,却被完全忽视的神的诫命
利未记 19:27中的诫命
几乎所有基督教宗派都忽视了神关于男性应当按照主所描述的方式保留头发和胡须的诫命,这种做法没有任何圣经依据。
我们知道,在圣经时代,所有犹太人都不间断地忠实遵守这条诫命,正如今天的极端正统派犹太人仍然遵守一样,尽管由于拉比对这段经文的误解,他们的做法包含了一些不合圣经的细节。
同样毫无疑问,耶稣以及祂所有的使徒和门徒,都忠实地遵守了妥拉中的一切诫命,包括利未记 19:27:
“不可剃去头部周围的头发,也不可贴着皮肤剃去胡须轮廓处的毛发。”
希腊和罗马的影响
最早的基督徒开始偏离关于头发和胡须的诫命,主要是由于基督教纪元最初几个世纪的文化影响。
文化习俗与妥协
随着基督教在希腊罗马世界传播,归信者也带来了自己的文化习俗。希腊人和罗马人都有各自的卫生与仪容规范,其中包括剃除和修剪头发与胡须。这些做法开始影响外邦基督徒的习俗。

教会未能坚守立场
那本应是教会领袖坚守立场的时候,他们应当强调,无论文化价值观和习俗如何,都必须忠于先知和耶稣的教导。
他们本不应在神的任何诫命上妥协。然而,这种缺乏决心的态度代代相传,导致人们忠于神的律法的能力被削弱。
神所保留的余民
这种软弱持续至今,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教会,与耶稣所建立的教会相去甚远。它之所以仍然存在,唯一的原因是神一如既往地保留了余民:
“那七千名未曾向巴力屈膝,也未曾与他亲嘴的人”(列王纪上 19:18)。
这条诫命的意义
顺服的提醒
关于头发和胡须的诫命,是一个可见的提醒,表明一个人的顺服,以及他与世俗影响的分别。它体现了一种生活方式:将尊崇神的训示置于文化或社会规范之上。

耶稣和祂的使徒为这种顺服树立了榜样,他们的榜样应当激励今天的信徒重新遵守这条常被忽略的诫命,将其作为忠于神圣洁律法的一部分。
耶稣、祂的胡须与头发
耶稣是至高的榜样
耶稣基督以祂的一生,为我们树立了至高的榜样,表明每一个寻求永生的人应当如何在这世上生活。祂彰显了遵守天父一切诫命的重要性,其中包括关于神儿女的头发和胡须的诫命。
祂的榜样在两个关键方面具有意义:对祂同时代的人,以及对后世的门徒。
挑战拉比的传统
在祂的时代,耶稣对妥拉的遵守,反驳了许多主导犹太人生活的拉比教导。这些教导看似对妥拉极其忠实,实际上却大多是人为的传统,目的是让人一直被这些传统“奴役”。
纯正而不受玷污的顺服
耶稣忠实地遵守妥拉,包括关于祂的胡须和头发的诫命,从而挑战了这些歪曲,并为顺服神的律法提供了一个纯正而不受玷污的榜样。
预言中耶稣的胡须与祂所受的苦难
耶稣胡须的重要性,也在预言和祂的苦难中得到彰显。以赛亚预言弥赛亚作为受苦的仆人将遭受折磨时,指出耶稣所忍受的酷刑之一,就是祂的胡须被拉扯、拔除:“我将我的背给那些打我的人,将我的两腮给那些拔我胡须的人;面对嘲弄和唾沫,我并不掩面”(以赛亚书 50:6)。
这一细节不仅突显了耶稣肉身所受的苦,也突显了祂即使面对难以想象的折磨,仍然坚定不移地顺服神的诫命。祂的榜样至今仍有力地提醒祂的跟随者,要像祂一样,在生活的各个方面尊崇神的律法。
如何正确遵守这条永恒的诫命
头发与胡须的长度
男性应当将头发和胡须保留到一定长度,使人即使从远处看,也能清楚看出他们既有头发,也有胡须。不应过长,也不应过短;最重要的是,头发和胡须都不可剪得太贴近皮肤。
不可剃去自然轮廓处的毛发
不可剃去头发和胡须自然轮廓处的毛发。这是这条诫命的关键,其核心在于希伯来词pe’ah(פאה),意为轮廓、边缘、边界、角落或侧面。它并不是指每根毛发的长度,而是指头发和胡须的自然边缘。例如,同一个词pe’ah也用于描述田地的边缘:“在你们的地上收割庄稼时,不可割尽田地的边缘(pe’ah),也不可拾取收割时遗落的庄稼”(利未记 19:9)。
显然,这不是指麦子(或任何其他植物)的长度或高度,而是指田地本身的边界。同样的理解也适用于头发和胡须。
遵守这条诫命的要点
- 保持可见: 头发和胡须应当清楚可见、可以辨认,体现神所吩咐的分别。
- 保留自然边缘: 不要剃除或改变发际线和胡须的自然轮廓。
男性遵循这些原则,就能忠实遵守神关于头发和胡须的训示,按照神的本意尊崇祂永恒的诫命。

下载可打印的小册子,讲解上帝希望每个男人如何保持头发和胡须的方式。
不遵守神这条诫命的无效论据:
无效论据:
“只有想留胡须的人才需要遵守”
一些男性,包括弥赛亚信徒的领袖,声称他们不需要遵守这条诫命,因为他们将胡须全部剃掉了。按照这种不合逻辑的推理,只有当一个人选择“留胡须”时,这条诫命才适用。换句话说,只有当一个男人想留胡须(或头发)时,他才需要遵循神的训示。
这种图方便的理由,在神圣经文中找不到。经文中没有带条件的“如果”或“倘若”,只有关于应当如何保留头发和胡须的明确训示。用同样的逻辑,人也可以无视其他诫命,例如安息日:
- “我不需要守第七日,因为我什么日子都不守,”或者
- “我不需要在意那些禁止食用的肉类,因为我从不问盘子里是什么肉。”
这种态度无法说服神,因为祂看见这个人并不把祂的律法当作可喜爱的事,而是当作一种麻烦,巴不得它不存在。这与诗篇作者的态度形成鲜明对比:
“主啊,求你教导我明白你的律例,我必常常遵行。求你赐我悟性,使我遵守你的律法,并且全心遵行”(诗篇 119:33-34)。
无效论据:
“关于胡须和头发的诫命,与邻国的异教习俗有关”
关于头发和胡须的诫命,常被误解为与为死者举行的异教仪式有关,仅仅因为同一章中相邻的经文提到了神所禁止的习俗。然而,当我们考察上下文和犹太传统时,就会发现这种解释在圣经中缺乏坚实的依据。
这条诫命是关于个人外貌的明确训示,其中没有提到任何与死者有关的异教习俗,也没有提到任何其他异教习俗。
利未记19章更广泛的上下文
利未记的这一章包含广泛的律例,涵盖日常生活和道德的各个方面。其中包括以下诫命:
- 不可占卜和行法术(利未记 19:26)
- 不可为死者割伤身体或在身上刺纹(利未记 19:28)
- 不可卖淫(利未记 19:29)
- 善待外来者(利未记 19:33-34)
- 尊敬老年人(利未记 19:32)
- 使用公道的度量衡(利未记 19:35-36)
- 不可混种不同种类的种子(利未记 19:19)
这些律例中的每一条,都体现了神对以色列民中圣洁与秩序的具体关注。因此,必须根据每条诫命本身的内容来理解它。不能仅仅因为第28节提到为死者割伤身体,而第26节涉及巫术,就声称不可剪去头发和胡须的诫命与异教习俗有关。
这条诫命没有条件从句
圣经中没有例外
虽然《塔纳赫》中有经文将剃去头发和胡须与哀悼联系起来,但圣经没有任何地方说,只要不是为了表示哀悼,男人就可以剃去头发和胡须。
给这条诫命加上这样的条件从句,是人为的添加,企图制造神在祂的律法中并未设立的例外。这种解释添加了神圣经文中不存在的条款,暴露出人是在寻找借口,以逃避完全的顺服。
修改诫命就是悖逆
这种为了个人方便而修改诫命,而非遵循明确吩咐的态度,违背了顺服神旨意的精神。那些提到为死者剃去毛发的经文,正是警告:这种借口不能成为违反关于头发和胡须的诫命的正当理由。
正统派犹太人
他们对这条诫命的理解
虽然正统派犹太人显然对剪去头发和胡须的某些细节有错误的理解,但自古以来,他们始终把利未记 19:27中的诫命理解为独立于涉及异教习俗的律例。
他们保持这种区分,承认这一禁令体现了圣洁与分别的原则,与哀悼或拜偶像的仪式无关。
分析希伯来词语
第27节所用的希伯来词语,例如taqqifu(תקפו),意为“剪去或剃去周围”,以及tashchit(תשחית),意为“损坏”或“毁坏”,表明这是一条禁令:不可改变男人的自然外貌,以致有损神期望祂子民所呈现的圣洁形象。
它与前后经文所描述的异教习俗并没有直接联系。
这条诫命体现圣洁的原则
声称利未记 19:27与异教仪式有关,是错误且带有偏见的。这节经文属于一组指导以色列民行为和外貌的诫命,并且一直被理解为一项独立的命令,与其他经文所提到的哀悼或拜偶像的仪式有别。
耶稣的言教与身教
基督真正的跟随者,会在一切事上以祂的生活为榜样。耶稣明确表示,如果我们爱祂,就会顺服父与子。
这项要求不是给软弱的人,而是给那些定睛于神的国、愿意竭尽所能得着永生的人,即使这样做会招致朋友、教会和家人的反对。
被基督教大多数人忽视的诫命
关于头发和胡须、Tzitzits (流苏、穗子、缨带)、割礼、安息日和禁止食用的肉类的诫命,几乎被整个基督教界忽视。那些拒绝随从众人的人,必然会面对逼迫,正如耶稣告诉我们的那样。
顺服神需要勇气,但所得的赏赐是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