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几个世纪以来,教会一直教导说,决定遵守上帝律法的人是在拒绝上帝的儿子,并将在最终审判中被定罪。在旧约或耶稣在四福音书中的话语中没有一丝支持,他们声称,跟随基督的罪人不能遵守上帝的律法,但也不能故意犯罪(这意味着不顺服律法)。这是一个又一个的矛盾,但没有人关心,因为他们真正喜欢这一教义的是可以享受世俗的快乐并仍然与耶稣一起升天的幻觉。事实是,我们通过取悦父亲并被送到儿子那里来获得救赎,而父亲永远不会将公然不顺服者送到耶稣那里。 | “若不是那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我必在末日叫他复活。”(约翰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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