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应得的惠”教义中最灾难性的一个方面是认为没有人能为自己的救赎做出贡献,因此不需要遵守上帝在旧约中赐予的法律。这种教导在耶稣的话语中没有根据,并导致教会中数百万外邦人犯下严重错误,公开违反上帝的法律。主在赐予他的法律时已经明确:这些法律适用于犹太人和外邦人。没有救赎是通过不顺从获得的。救赎来自于父亲将灵魂送到儿子那里获得罪的宽恕,但他永远不会送那些知道他的律法却故意选择不遵守的人。趁活着时顺从! | “会众应有相同的法律,这些法律对你们和与你们同住的外邦人都适用;这是永恒的律例。”(民数记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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