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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6:基督徒不可食用的肉类

并非所有生物都被创造为人类的食物。这一真理在我们审视伊甸园时期人类的起源时变得显而易见。亚当,作为第一个人,被赋予了管理一座园子的任务。那么,这是一座什么样的园子呢?希伯来原文并未具体说明,但有强有力的证据表明这是一个果园:

“耶和华神在东方的伊甸设立一个园子……耶和华神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眼目,也能作食物”(创世记 2:15)。

我们也读到亚当为动物命名并照顾它们的职责,但经文中从未暗示这些动物像树木一样被认为“可以作食物”。这并不是说神禁止吃肉——如果神这样做了,整本圣经中一定会有明确的指示。然而,这确实表明,从一开始,吃动物的肉并不是人类饮食的一部分。神在早期阶段的供给似乎完全以植物为基础,强调水果和其他形式的植被。

分清洁和不洁动物的区别

尽管神后来允许人类杀死和食用动物,但祂明确区分了可以吃的动物和不可吃的动物。这一区别首先体现在洪水前神对挪亚的指示中:
“你要带七公七母洁净的畜类,一公一母不洁净的畜类”(创世记 7:2)。

神未向挪亚解释如何区分洁净和不洁净动物的事实表明,这种知识可能已经深深植根于人类之中,可能自创造之初就如此。这种对洁净与不洁净动物的认识,可以被看作是更广泛的神圣秩序和目的的反映,在这种秩序中,某些生物因其在自然和属灵框架中的特定角色而被分别出来。随着圣经的展开,这种区别变得更加系统和详尽,突出了它在神与祂子民的盟约关系中的重要性。

洁净动物的早期含义

根据《创世纪》中迄今所描述的内容,我们可以有把握地推断,在洪水之前,洁净动物和不洁动物的区别仅与它们是否可以作为祭品有关。亚伯献上羊群中的头生的这一举动就很好地诠释了这一原则。在希伯来语中,“羊群中的头生”一词(מִבְּכֹרוֹת צֹאנוֹ)使用了“羊群”(צֹאן,tzon)一词,通常指绵羊和山羊等小型家畜。因此,亚伯很可能献上了羊群中的一只羔羊或一只小山羊(《创世纪》第4章第3-5节)。

同样,当诺亚走出方舟时,他建造了一个祭坛,用洁净的动物向主献上燔祭,这在洪水之前上帝的指示中特别提到过(创世记8:20;7:2)。早期强调用洁净的动物献祭,为理解它们在崇拜和盟约纯洁性中的独特作用奠定了基础。

用来描述这些类别的希伯来词语——tahor (טָהוֹר) 和 tamei (טָמֵא)——并非随意而定。它们与圣洁和为主分别的概念密切相关:

  • טָמֵא (Tamei)
    含义:不洁净的,污秽的。
    用法:指礼仪、道德或身体上的污秽,通常与禁止食用或敬拜的动物、物品或行为相关。
    例子“但那些不可吃……这些与你们为不洁净的(tamei)”(利未记 11:4)。
  • טָהוֹר (Tahor)
    含义:洁净的,纯净的。
    用法:指适合食用、敬拜或礼仪活动的动物、物品或人。
    例子“使你们可以将圣的和俗的,洁净的和不洁净的分别出来”(利未记 10:10)。

这些术语构成了神饮食律法的基础,这些律法在 利未记 11 章申命记 14 章 中得到详细列出。这些章节明确列出了被视为洁净(允许食用)和不洁净(禁止食用)的动物,确保神的子民保持圣洁和分别为圣。

神对食用不洁肉类的警告

在整个《塔纳赫》(旧约)中,神多次警告祂的子民不要违反饮食律法。多处经文明确谴责食用不洁动物,强调这种行为被视为对神诫命的叛逆:

“这百姓时常当面惹我发怒……又吃猪肉,器皿中有可憎之物作的汤”(以赛亚书 65:3-4)。

“那些分别为圣、洁净自己、进入园中,随从其中一个人吃猪肉、老鼠和其他可憎之物的人,他们必一同灭亡,这是耶和华说的”(以赛亚书 66:17)。

这些斥责表明,食用不洁肉类不仅是一个饮食问题,更是一个道德和属灵的失败。食用此类食物的行为与对神指示的反叛相关。通过纵容明确禁止的行为,人们表现出对圣洁和顺服的漠视。

耶稣与不洁净的食物

随着耶稣的到来,基督教的兴起,以及新约书信的写作,许多人开始质疑神是否仍然在意人对祂律法的顺服,包括关于不洁净食物的规定。事实上,几乎整个基督教世界随心所欲地吃任何东西。

然而,事实是,在《旧约》中没有任何预言表明弥赛亚会废除关于不洁净食物的律法,或者废除祂父亲的任何律法(尽管一些人这样主张)。耶稣在一切方面都清楚地遵守了父的律例,包括这一点。如果耶稣吃过猪肉,就像我们知道祂吃过鱼(路加福音 24:41-43)和羊羔肉(马太福音 26:17-30)一样,我们将会有一个明确的榜样教导。然而,我们知道事实并非如此。没有任何迹象表明耶稣和祂的门徒忽视了神通过先知颁布的这些指示。

驳斥的论点

错误的论点:“耶稣宣布所有食物都洁净。”

事实真相: 马可福音 7:1-23 经常被引用为证据,表明耶稣废除了关于不洁净食物的饮食律法。然而,对这段经文的仔细研究表明,这种解释是没有根据的。常被误解的一节经文是:
“‘因为食物不是进入他的心,而是进入他的肚子,然后排泄出去。’(借此,他宣布所有食物洁净)”(马可福音 7:19)。

上下文:与洁净和不洁净食物无关

首先,这段经文的上下文与《利未记》第十一章中关于洁净或不洁净食物的规定毫无关系。它聚焦于耶稣与法利赛人之间关于犹太传统的争论,而这与饮食律法无关。法利赛人和文士注意到,耶稣的门徒没有在进食前进行一种被称为 netilat yadayim( נטילת ידיים )的仪式性洗手。这种仪式包括在用餐前用祝福的方式洗手,至今仍在犹太社区,尤其是正统派中被严格遵守。

法利赛人的担忧并不在于神的饮食律法,而在于是否遵守他们的传统习俗。他们认为门徒未执行这种仪式是对习俗的违反,并等同于不洁。

耶稣的回应:内心才是关键

耶稣在马可福音第七章的大部分时间里强调,一个人真正的污秽不是来自外在的行为或传统,而是来自内心的状态。祂指出,属灵上的不洁来自内心的罪恶思想和行为,而不是因为未能遵守仪式性的传统。

当耶稣解释说食物不会污秽一个人,因为它进入的是消化系统而非心灵时,祂不是在谈论饮食律法,而是针对仪式性洗手的传统。祂的重点在于内在的纯洁,而非外在的仪式。

仔细分析马可福音 7:19

马可福音》第 7 章第 19 节经常被误解,原因是《圣经》出版商在经文中插入了一个并不存在的解释性注释:“他以此宣告一切食物都是洁净的”。在希腊文中,这句话的意思很简单: οτι ουκ εισπορευεται αυτου εις την καρδιαν αλλ εις την κοιλιαν και εις τον αφεδρωνα εκπορευεται καθαριζον παντα τα βρωματα,“这句话的直译意思是:”因为它不进入食物中: “因为它不入心,只入胃,出茅厕,净化所有食物。 ”

将 “入于厕,洁净一切食物 ”翻译成 “他以此宣布一切食物都是洁净的”,是公然企图篡改文本,以迎合神学院和圣经销售商对上帝律法的普遍偏见。

更有意义的是,整句话是耶稣在用当时的日常用语描述进食的过程。消化系统摄取食物,提取人体所需的营养和有益成分(洁净的部分),然后将其余部分作为废物排出体外。净化所有食物 “这个短语可能指的就是这种将有用的营养成分和将被丢弃的营养成分分离开来的自然过程。

结论

耶稣从未在任何地方废除父的饮食律法,马可福音 7:19 的实际意思也与洁净或不洁净食物无关。正确理解上下文表明,这段经文强调内心的纯洁,而不是外在的饮食行为。

结论:关于这个错误论点

马可福音 7:1-23 并非关于废除神的饮食律法,而是拒绝那些将外在仪式凌驾于内心问题之上的人为传统。耶稣教导说,真正的污秽来自内心,而不是因为没有遵守仪式性洗手的传统。“耶稣宣布所有食物洁净”这一说法是一种对文本的误解,源于对神永恒律法的偏见。仔细阅读上下文和原文语言,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耶稣坚持了托拉的教导,并没有废弃神所颁布的饮食律法。

错误论点:“神在一个异象中告诉使徒彼得,现在我们可以吃任何动物的肉。”

事实真相: 许多人引用使徒行传 10 章彼得的异象作为证据,认为神废除了关于不洁净动物的饮食律法。然而,对异象的背景和目的进行更仔细的研究可以发现,这与推翻关于洁净和不洁净肉类的律法毫无关系。相反,这个异象的目的是教导彼得接受外邦人进入神的子民,而不是改变神所颁布的饮食指示。

彼得的异象及其目的

在使徒行传 10 章,彼得看到一个异象:一块布从天而降,其中包含各种洁净和不洁净的动物,同时伴随着“宰了吃”的命令。彼得的直接回应是明确的:
“主啊,绝对不可!凡俗而不洁净的物,我从来没有吃过”(使徒行传 10:14)。

这一反应具有重要意义,原因如下:

  1. 彼得对饮食律法的遵守
    这一异象发生在耶稣升天和五旬节圣灵降临之后。如果耶稣在祂的事工期间废除了饮食律法,彼得——作为耶稣的亲密门徒——理应知晓,并不会如此强烈地反对。彼得拒绝吃不洁净动物的事实表明,他仍然遵守这些饮食律法,并未理解它们已经被废除。
  2. 异象的真正信息
    这个异象重复了三次,突出了它的重要性,但其真正含义在彼得访问外邦人哥尼流家时得到了澄清。彼得自己解释了异象的含义:
    “神已指示我,不可称任何人为俗或不洁净的”(使徒行传 10:28)。这个异象根本与食物无关,而是一个象征性的信息。神用洁净和不洁净动物的形象教导彼得,犹太人与外邦人之间的隔阂已经被拆除,外邦人现在可以被接纳进入神的立约之民。
“废除饮食律法”论点的逻辑矛盾

声称彼得的异象废除了饮食律法忽略了几个关键点:

  1. 彼得的初步抗拒
    如果饮食律法已经被废除,彼得的反对就没有意义。他的话清楚地反映了他对这些律法的持续遵守,即使是在跟随耶稣多年之后。
  2. 没有经文证据支持废除
    在使徒行传 10 章中,文本并没有明确说明饮食律法被废除。重点完全在于接纳外邦人,而不是重新定义洁净与不洁净食物。
  3. 异象的象征意义
    异象的目的在其应用中变得显而易见。当彼得认识到神不偏待人,而是悦纳各国中敬畏祂、行义的人时(使徒行传 10:34-35),很清楚,异象涉及的是消除偏见,而非饮食条例。
  4. 解释上的矛盾
    如果异象是关于废除饮食律法的,这将与使徒行传更广泛的上下文相矛盾,因为包括彼得在内的犹太信徒继续遵守托拉的指示。此外,如果将异象按字面解释,它将仅限于饮食习惯,而不是更重要的接纳外邦人问题,这也会削弱其象征意义。
结论:关于这个错误论点

使徒行传 10 章中的彼得异象与食物无关,而是关于人。神用洁净和不洁净动物的形象传达了一个更深的属灵真理:福音是给所有国家的,外邦人不再被视为不洁或被排除在神的子民之外。将这一异象解读为废除饮食律法是对上下文和经文目的的误解。

神在利未记 11 章中所颁布的饮食指示仍然有效,并且从未成为这个异象的焦点。彼得的行为和解释进一步确认了这一点。异象的真正信息是关于消除人与人之间的障碍,而不是改变神的永恒律法。

错误论点:“耶路撒冷会议决定,外邦人可以吃任何东西,只要不是勒死的和含有血的。”

事实真相: 耶路撒冷会议(使徒行传 15)经常被误解为外邦人可以忽视神的大部分诫命,只需遵守四项基本要求。然而,仔细研究表明,这次会议并非关于废除外邦人的神律法,而是为了让他们更容易初步参与弥赛亚犹太人的社区。

耶路撒冷会议讨论了什么?

会议的主要问题是,外邦人是否需要在完全遵守整部托拉(包括割礼)的情况下,才能被允许听福音并参与早期弥赛亚会众的聚会。

几个世纪以来,犹太传统认为,外邦人必须完全遵守托拉,包括割礼、守安息日、饮食律法以及其他诫命,才能使犹太人与他们自由交往(参见马太福音 10:5-6;约翰福音 4:9;使徒行传 10:28)。这次会议的决定标志着一种转变,承认外邦人可以在不立即遵守所有这些律法的情况下开始他们的信仰旅程。

促进和谐的四项初步要求

会议决定,外邦人可以以他们的现状参加会众的聚会,只要他们避免以下行为(使徒行传 15:20):

  1. 受偶像玷污的食物: 避免吃献祭给偶像的食物,因为偶像崇拜对犹太信徒来说是极具冒犯性的。
  2. 淫乱: 避免性犯罪,这在异教徒的实践中很常见。
  3. 勒死的动物的肉: 避免吃因未妥善放血而含血的动物肉,这是神的饮食律法所禁止的。
  4. 血: 避免食用血液,这是托拉明确禁止的做法(利未记 17:10-12)。

这些要求并不是外邦人需要遵守的所有律法的概述,而是为了确保混合的犹太人和外邦人会众之间的和平与团结的起点。

这项决定的真实含义

声称这四项要求是外邦人唯一需要遵守的律法,以取悦神并获得救赎,这种说法是荒谬的。

  • 外邦人是否可以违反十诫?
    • 他们可以崇拜其他神明、妄称神的名、偷窃或谋杀吗?当然不能。这种结论与圣经关于神对公义期望的教导完全相悖。
  • 起点而非终点:
    • 会议解决了一个迫切问题,即如何让外邦人参与弥赛亚犹太人的聚会。会众假定他们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知识和顺服中成长。
使徒行传 15:21 的澄清

会议的决定在使徒行传 15:21 中得到了澄清:
“因为从古以来,摩西的书在各城有人传讲,每逢安息日在会堂里诵读。”

这节经文表明,外邦人将在参加会堂并听托拉时,继续学习神的律法。会议并未废除神的诫命,而是为外邦人开始信仰旅程提供了一种实际的方式,而不会让他们感到不堪重负。

耶稣教导的背景

耶稣本人强调了神诫命的重要性。例如,在马太福音 19:17 和路加福音 11:28,以及整个登山宝训(马太福音 5-7)中,耶稣肯定了遵守神律法的必要性,如不可杀人、不可奸淫、爱邻舍等。这些原则是信仰的基础,门徒们不会轻易忽略这些教导。

结论:关于这个错误论点

耶路撒冷会议并未宣布外邦人可以吃任何东西或忽视神的诫命。会议讨论的是外邦人如何能够在不立即遵守托拉的每一个方面的情况下,开始参与弥赛亚会众的生活。这四项要求是促进犹太人与外邦人会众和谐的实际措施。

会议的期望是明确的:通过安息日诵读的托拉教导,外邦人将随着时间推移增长对神律法的理解。声称这四项要求取代了其他诫命的说法,歪曲了会议的目的,也忽略了圣经更广泛的教导。

错误论点:“使徒保罗教导说,基督废除了遵守神的律法以得救的必要性。”

事实真相: 许多基督教领袖(甚至是大多数)错误地教导,保罗反对神的律法,并指导外邦信徒忽视祂的诫命。有些人甚至声称,遵守神的律法可能会危及得救。这种解释导致了重大的神学混乱。

一些不同意这一观点的学者努力解决保罗著作中的争议,试图证明他的教导在有关律法和得救的问题上被误解或脱离了上下文。然而,我们的事工持有不同的立场。

为什么解释保罗是错误的做法

我们相信,花费大量精力来解释保罗对律法的立场是不必要的,甚至是对主的冒犯。这样做会将保罗,一个人类个体,提升到与神的先知,甚至耶稣自己同等或更高的地位。

正确的神学方法应该是检查保罗之前的经文是否预言或支持某人会在耶稣之后出现,教导一个废除神律法的信息。如果存在这样重要的预言,我们才有理由接受保罗在这一问题上的教导为神圣认可,并努力理解和遵守。

关于保罗的预言缺失

事实是,圣经中没有关于保罗或其他任何人带来废除神律法信息的预言。在《旧约》中被明确预言并出现在《新约》中的唯一人物有:

  1. 施洗约翰: 他作为弥赛亚先驱的角色被预言并由耶稣证实(例如,以赛亚书 40:3,玛拉基书 4:5-6,马太福音 11:14)。
  2. 犹大·以斯加略: 类似预言间接出现在诗篇 41:9 和诗篇 69:25 中。
  3. 亚利马太的约瑟: 以赛亚书 53:9 间接提到他是提供耶稣墓地的人。

除此之外,没有任何预言提到任何人——更不用说一位来自大数的人——被差遣来废除神的诫命或教导外邦人可以在不顺服神永恒律法的情况下得救。

耶稣对祂升天后将发生事情的预言

耶稣做了许多关于祂地上事工之后将发生事情的预言,包括:

  • 圣殿的毁灭(马太福音 24:2)。
  • 祂门徒的迫害(约翰福音 15:20,马太福音 10:22)。
  • 国度信息传播到万国(马太福音 24:14)。

然而,没有任何提到来自大数的人——更不用说保罗——被赋予权柄来教导有关得救和顺服的新教义或相反的教义。

对保罗著作的真正检验

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应该忽视保罗的著作,或彼得、约翰和雅各的著作。相反,我们必须谨慎对待它们,确保任何解释都符合基本的圣经经文:《旧约》中的律法和先知以及耶稣在福音书中的教导

问题不在于这些著作本身,而在于神学家和宗教领袖对其施加的解释。任何对保罗教导的解释必须满足以下标准:

  1. 《旧约》: 神通过祂的先知所启示的律法。
  2. 四福音书: 耶稣的言行,祂亲自遵守律法。

如果某个解释不符合这些标准,就不应该被接受为真理。

结论:关于这个错误论点

声称保罗教导废除神律法(包括饮食条例)的论点,没有圣经依据。没有预言预示这样的信息,而耶稣本人也遵守律法。因此,任何声称相反的教导都必须与神永恒不变的话语进行审查。

作为弥赛亚的跟随者,我们被召唤去寻求与神所写和所启示的保持一致,而不是依赖那些与祂永恒诫命相矛盾的解释。

神律法中的禁食肉类

神在《托拉》中明确了祂的饮食律法,规定了祂的子民可以食用的动物和必须避免的动物。这些指示强调了圣洁、顺服以及从污秽的行为中分别出来的重要性。以下是对禁食肉类的详细描述及其经文参考。

  1. 不反刍或无分蹄的陆地动物
  • 如果动物缺少反刍或分蹄的特征之一,就被认为是不洁的。
  • 禁食动物示例:
    • 骆驼 (gamal, גָּמָל) – 反刍但没有分蹄(利未记 11:4)。
    • 沙番 (shafan, שָּׁפָן) – 反刍但没有分蹄(利未记 11:5)。
    • 野兔 (arnevet, אַרְנֶבֶת) – 反刍但没有分蹄(利未记 11:6)。
    • 猪 (chazir, חֲזִיר) – 分蹄但不反刍(利未记 11:7)。
  1. 无鳍无鳞的水生生物
  • 只有同时具有鳍和鳞的鱼类才被允许食用。缺少任何一个特征的水生生物都被视为不洁。
  • 禁食生物示例:
    • 鲶鱼 – 无鳞。
    • 贝类 – 包括虾、蟹、龙虾和蛤蜊。
    • 鳗鱼 – 无鳍无鳞。
    • 鱿鱼和章鱼 – 无鳍无鳞(利未记 11:9-12)。
  1. 猛禽、食腐鸟及其他禁食鸟类
  • 律法明确规定了一些鸟类不可食用,通常这些鸟类具有捕食或食腐行为。
  • 禁食鸟类示例:
    • 鹰 (nesher, נֶשֶׁר)(利未记 11:13)。
    • 秃鹫 (da’ah, דַּאָה)(利未记 11:14)。
    • 乌鸦 (orev, עֹרֵב)(利未记 11:15)。
    • 猫头鹰、鹰隼、鸬鹚等(利未记 11:16-19)。
  1. 四足爬行的飞虫
  • 飞行的昆虫通常是不洁的,除非它们有可跳跃的关节腿。
  • 禁食昆虫示例:
    • 苍蝇、蚊子和甲虫。
    • 但蚱蜢和蝗虫是例外,可以食用(利未记 11:20-23)。
  1. 爬行地面的动物
  • 任何在地上爬行的、用腹部移动的或有多个脚的生物都被视为不洁。
  • 禁食生物示例:
    • 蛇。
    • 蜥蜴。
    • 老鼠和鼹鼠(利未记 11:29-30, 11:41-42)。
  1. 死亡或腐烂的动物
  • 即使是洁净的动物,任何自行死亡或被捕猎的动物尸体都不可食用。
  • 经文参考: 利未记 11:39-40,出埃及记 22:31。
  1. 跨物种繁殖
  • 虽然不直接与饮食相关,但跨物种繁殖被禁止,这也意味着要注意食品生产的实践。
  • 经文参考: 利未记 19:19。

这些指示体现了神希望祂的子民与众不同,通过他们的饮食选择来尊崇祂。遵守这些律法,表明了信徒对神圣命令的顺服和敬畏。

附录 5:安息日与去教会的日子,两者是不同的

去教会的日子是哪一天?

让我们直接切入主题:神从未颁布任何诫命规定基督徒必须在哪一天去教会,但祂确实明确了人应在第七天休息的诫命。无论基督徒是五旬节派、浸信会、天主教、长老会,或任何其他教派成员,无论他们选择在星期天或其他日子参加礼拜和圣经学习,这都不能免除他们在神所命定的休息日——第七天休息的义务。

神从未规定祂的儿女必须在某一天到地上的圣所敬拜祂:无论是安息日、星期天、星期一,还是其他任何一天。基督徒可以选择任何一天以祷告、赞美和学习来敬拜神,无论是个人独处、家庭敬拜,还是团体聚会。他与弟兄姊妹一起敬拜神的那一天,与第四条诫命无关,也与来自圣父、圣子和圣灵的任何其他诫命无关。

如果神确实希望祂的儿女在安息日(或星期天)去会幕、圣殿或教堂敬拜,显然祂会在诫命中提及这一重要细节。但正如我们接下来将看到的,这从未发生过。诫命只是指出我们不应该工作,也不应该强迫任何人,甚至是动物,在祂所分别为圣的那一天工作。

为什么神分别了第七日?

神在《圣经》中多次提到安息日是圣日(分别出来、神圣、奉献的日子),这一概念从创造周开始就已被强调:“到第七日,神造物的工已经完毕,就在第七日歇了他一切的工,安息了。[希伯来文 שׁבת (shabbat),动词,停止、休息、放弃] 神赐福第七日,定为圣日,[希伯来文 קדוש (kadôsh),形容词,神圣、奉献、分别] 因为在这一天,神歇了他一切创造的工。”(创世记 2:2-3)

在圣经首次提到安息日时,神为后来的诫命奠定了基础,并进一步详细说明:

  • 创造主将这一天从之前的六天(星期日、星期一、星期二等)中分别出来;
  • 在这一天,神安息了。 我们当然知道,创造主并不需要休息,因为神是灵(约翰福音 4:24),但祂通过使用人类语言中的一种表达方式(在神学中被称为拟人法)来教导我们祂希望地上的儿女在第七日做什么:休息,希伯来语称为shabbat(安息)。

安息日与罪

第七日被分别为圣(或被独立于其他日子)发生在人类历史的早期,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这清楚地表明,创造主希望我们在特定的这一天休息,这一要求与罪无关——因为当时地上还没有罪。这也暗示,在天国和新地中,我们仍然会在第七日休息。

安息日与犹太教

我们还注意到,这并不是犹太教的传统,因为犹太人的祖先亚伯拉罕在数个世纪后才出现。这是为了向地上的祂的真正儿女展示祂在这一天的行为,好让我们效仿我们的天父,正如耶稣所做的那样:“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子凭着自己不能做什么,惟有看见父所做的,子才能做;父所做的事,子也照样做。”(约翰福音 5:19)

更多关于第四诫的细节

在《创世记》中,已经明确表明创造主将第七日与其他日子分别出来,并设立为安息日。然而,直到此时,《圣经》中还未具体说明被造于第六日的人类应该在第七日做什么。只有当被拣选的子民开始向应许之地迈进时,神才为第七日提供了详细的指引。在经历了400年生活在异教之地、沦为奴隶的岁月后,被拣选的子民需要有关第七日的明确指导。

神亲自将这些命令刻在石版上,以便所有人都明白,这些命令是来自神,而非某个人类的指示。以下是神关于第七日所写内容的全文:

“当记念安息日(希伯来文 שׁבת [shabbat],动词,停止、休息、放弃),守为圣日(希伯来文 קדש [kadesh],动词,使圣洁、奉献)。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希伯来文 מלאכה [m’larrá],名词,工作、事务);但第七日(希伯来文 ום השׁביעי [uma shiví-i],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子、女儿、仆人、婢女、牲畜,并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了。因此,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出埃及记 20:8-11)

为什么诫命以“记念”这个动词开头?

神以“记念”(希伯来文 זכר [zakar],动词,记住、回忆)这个动词开头第四诫,清楚表明在第七日安息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而是祂的子民早已知道的教导。由于在埃及的奴役状态,他们无法按照正确的频率和方式守这个日子。此外,我们也注意到,这条诫命是十诫中最详细的一条,占据了诫命相关经文的三分之一。

关于《出埃及记》的这段经文,我们可以探讨得更多,但在此我要聚焦于本次研究的目标,即指出在第四诫中,神没有提及任何与敬拜祂、聚集在某个地方唱歌、祷告或学习《圣经》相关的内容,而只是强调要记住第七日是祂分别为圣的日子,祂在这一天安息了,祂希望我们像祂一样也在这一天休息。

神赐给我们的在第七日休息的命令是非常严肃的,以至于祂特别将这一诫命扩展到了我们的客旅(外邦人)、雇员(仆人)甚至是牲畜,明确指出这一天不允许进行任何世俗的工作。

神的工作、基本需求和安息日的善行

当耶稣在世时,祂向我们解释了在安息日可以且应当做的事情,包括与神在地上的工作相关的事工(约翰福音 5:17)、满足人类基本需求,如吃饭(马太福音 12:1),以及对他人的善行(约翰福音 7:23)。这些行为并不违反第四条诫命。

在安息日,地上的神的儿女停止他们的工作,以效法天上的父亲。同时,他们也敬拜神,并在祂的律法中得享喜乐,不仅在安息日如此,而是每一天都是如此。神的儿女喜爱并乐于顺服天父所教导的一切:“不从恶人的计谋,不站罪人的道路,不坐亵慢人的座位。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昼夜思想,这人便为有福。”(诗篇 1:1-2。另见:诗篇 40:8;112:1;119:11;119:35;119:48;119:72;119:92;约伯记23:12;耶利米书 15:6;路加福音2:37;约翰一书 5:3)。

神对遵守第四诫的人的应许

神通过先知以赛亚传递了一段最美好的应许,赐给那些通过守安息日作为休息日而顺服祂的人:“你若在安息日掉转你的脚步,在我圣日不以操作为喜乐,称安息日为可喜乐的,称耶和华的圣日为可尊重的,而且尊敬这日,不办自己的私事,不随自己的私意,不说自己的私话, 你就以耶和华为乐。耶和华要使你乘驾地的高处,又以你祖雅各的产业养育你。”这是耶和华亲口说的。” (以賽亞書 58:13-14)。

安息日的祝福也赐给外邦人

这一与第七日紧密相连的美好应许特别吸引那些渴望神祝福的人。然而,神通过这位先知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安息日的祝福并不限于犹太人。请看创造主对外邦人的应许:“还有那些与耶和华联合的外邦人,要事奉他,要爱耶和华的名,要作他的仆人,就是凡守安息日不干犯、又持守他约的人。 我必领他们到我的圣山,使他们在祷告我的殿中喜乐。他们的燔祭和平安祭,在我坛上必蒙悦纳。因我的殿必称为万民祷告的殿!”” (以賽亞書 56:6-7)。

安息日与教会活动

顺服的基督徒,无论是弥赛亚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在第七日休息,因为这是神明确吩咐要休息的日子,而不是其他日子。如果他们希望与神互动、与弟兄姊妹一起敬拜,他们可以在任何有机会的时候这样做,通常是在周日,或者在一些教会通常安排祷告会、教义讲道、医治聚会等的周三或周四。

在圣经时期的犹太人以及现代的正统犹太人中,安息日去会堂是一个普遍的习惯,因为很显然这一天他们不用工作,以顺服第四诫。耶稣自己也常常在安息日去圣殿,但从未表示祂在第七日去圣殿是因为这是第四诫的一部分,因为事实并非如此。耶稣在每周的七天里都专注于完成祂父的工作(约翰福音 4:34),而安息日是祂能遇见最多需要听到天国福音的人的时候(路加福音 4:16)。

附录 4:基督徒的头发与胡须

令人遗憾的是,几乎没有任何基督教宗派遵守这一来自神的诫命。这种对造物主圣律法的忽视缺乏任何合理的解释或辩解。我们知道,在圣经时代,所有的犹太人都遵守了这一诫命,并且从未间断,因为现今的犹太极端正统派仍然忠实于这一律法。此外,也毫无疑问,耶稣以及祂的使徒和门徒都忠实地遵守了所有包含在托拉中的诫命,包括关于头发与胡须的这一条。正如我们在利未记 19:27 中所读到的:

“不要剃掉头部周围的头发,也不要剃掉紧贴皮肤的胡须轮廓”。

最初的基督徒开始偏离《利未记》19:27 的诫命,这主要是由于基督教时代最初几个世纪的文化影响。

希腊与罗马的影响

随着基督教传播到希腊-罗马世界,许多新皈依者带来了他们的文化习俗。希腊人和罗马人对卫生和外貌有严格的规范,其中包括修剪头发和胡须。这些习惯逐渐影响了外邦基督徒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然而,这本应是教会领导人坚守信仰的时刻。他们应该坚持遵循先知和耶稣的教导,无论文化价值观或习俗如何变化。他们不应妥协于任何形式的文化影响,也不应忽视神的任何诫命。然而,这种缺乏坚定的态度在教会中一代又一代地延续下去,导致了一个软弱的群体,无法完全忠于神的律法。

这种软弱一直持续到今天,形成了一个与耶稣最初建立的教会相去甚远的现状。尽管如此,教会依然存在,唯一的原因在于神始终保留了一群忠于祂的人,正如祂对以利亚所说:“我还为自己留下七千人,是未曾向巴力屈膝的,未曾与巴力亲嘴的。”(列王纪上 19:18)

这一事实提醒我们,真正的信徒应该忠于神的律法,而非随波逐流,以顺服和信心为标志,成为这个世代的光和盐。

几个世纪以来的实践

在最初的几个世纪里,不剪头发和胡须的习俗逐渐被外邦基督徒所放弃,而弥赛亚犹太人(接受耶稣为弥赛亚的犹太人)则继续遵守托拉中所有的神的诫命,直到犹太教和基督教之间的分离变得更加显著。在接下来的几个世纪里,尤其是随着基督教在罗马帝国中通过313年《米兰敕令》合法化后,罗马的文化习俗在基督徒中变得更加普遍。

换句话说,早期的基督徒开始忽视利未记19:27中的诫命,这是因为受到了希腊罗马世界的文化影响以及与耶稣所教导的不同的世俗经文解读的共同作用。这种变化反映了基督教对世俗主导文化背景的适应,同时仍试图保持与那些忠于神所有诫命的早期基督徒的联系,正如耶稣所说:“不要以为我来是要废掉律法或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马太福音5:17)

耶稣、胡须与头发

耶稣基督在世时,为所有渴望永生的人树立了榜样,教导我们如何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祂展示了遵守天父一切诫命的重要性,包括关于神子民头发和胡须的诫命。祂的榜样具有两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对祂所处时代的影响,二是对后世门徒的指引。

在祂所在的时代,耶稣通过遵守托拉的榜样,纠正了许多当时犹太人中盛行的拉比教导。这些教导看似极度忠实于托拉,实际上大多是人为传统,目的是让百姓被这些传统“束缚”。

在以赛亚书关于耶稣的预言中,提到祂所遭受的一种酷刑是被人揪扯和拔掉胡须:“我将背转给打我的人,将脸转给拔我胡须的人;我并没有掩面不受凌辱和唾弃。”(以赛亚书50:6)

如何正确遵守这一永恒的诫命

头发和胡须的长度:男人应保持头发和胡须的长度,以使他即使从远处看,也明显留有头发和胡须。不宜过长或过短,但最重要的是不要过于短小。

不可剃去自然轮廓:头发和胡须的自然轮廓不应被剃去。这是这一诫命的关键词:פאה (Peá),意为轮廓、边界、边缘、转角或侧面。这并非指每根头发的长度,而是强调头发和胡须的边界。例如,同样的词语被用在描述庄稼的边缘时:“在你们的地里收割庄稼时,不可割尽田地的[פאה]边角,也不可拾取所遗落的穗子。”(利未记 19:9)

以上要点是正确遵守这一诫命的关键,确保男人忠实于神关于头发和胡须的指示。

两个男人并排站着,展示根据圣经中描述的神的诫命正确和错误的保持胡须和头发的方式。

下载可打印的小册子,讲解上帝希望每个男人如何保持头发和胡须的方式。

关于不遵守头发和胡须诫命的无效论点:

无效论点:“只有想留胡须的人才需要遵守。”

有些男人,包括一些弥赛亚信徒的领袖,辩称他们不需要遵守这一诫命,因为他们将胡须完全剃去。在这种荒谬的理解中,这条诫命只适用于那些“想留胡须”的人。换句话说,只有当一个男人决定留胡须(或头发)时,他才需要遵守神的指示。然而,这种方便的逻辑在圣经中是找不到依据的。经文中并没有任何“如果”或“假如”的条件句,而是清楚地给出了关于如何保持头发和胡须的指示。

按照同样的逻辑,人们也可以避开其他诫命,比如安息日:“我不需要守第七天,因为我根本不守任何一天。”或者有关禁食某些肉类的规定:“我不需要担心禁食某些肉类的命令,因为我从不问盘子里的是什么肉。”这种态度显然无法取悦神,因为神洞察人的内心,看到这些人将祂的律法视为一种不便,而不是一件喜悦的事。这种态度与诗篇作者形成鲜明对比:

“耶和华啊,求你指教我遵守你的律例,我必一心遵守。求你赐我悟性,我便遵守你的律法,且要一心遵行。”(诗篇 119:33-34)

这种不敬虔的借口不仅无效,还反映出对神律法的忽视和对祂旨意的抵触。真正爱神的人会寻求祂的引导,乐意遵行祂的每一个诫命。

无效论点:“关于胡须和头发的诫命与邻国的异教习俗有关。”

在利未记 19:27 中,关于不剃头两侧的头发和不剃净胡须边缘的诫命,通常被误解为与异教徒为死者举行的仪式有关。然而,仔细研究经文的上下文以及犹太传统,我们发现这种解释在圣经中缺乏坚实的依据。

原文希伯来文写道:“לא תקפו פאת ראשכם, ולא תשחית את פאת זקנך” (lo taqqifu peá roshkhem, velo tashchit et peá zekanekha),意思是:“不可剃头两侧的头发,也不可毁坏胡须的边缘。”这里的词 פאת (peá) 意为轮廓、边界、边缘、转角或侧面。这条诫命清楚地说明了有关外貌的要求,并未提到任何与异教仪式或其他异教习俗相关的内容。

利未记第19章包含了涵盖日常生活和道德准则的广泛律法。这些律法包括:

  • 不吃带血的食物(第26节);
  • 守安息日(第3节和第30节);
  • 公平对待外人(第33-34节);
  • 敬重老人(第32节);
  • 使用公平的秤和量器(第35-36节);
  • 禁止混合种子(第19节);
  • 禁止混纺衣物(第19节)。

这些律法反映了神对以色列民圣洁与秩序的关注。每条律法都有其独特的目的和意义,因此必须根据其上下文单独对待。

因此,仅仅因为第28节提到为死者划伤身体,第26节提到巫术,就简单地认为第27节的内容与异教仪式有关,是不合理的。关于不剃头发和胡须的诫命,应从其自身的意义出发,而不是与周围的异教习俗强行挂钩。

虽然《圣经》中的一些经文确实将剃头发和胡须与哀悼联系起来,例如《利未记》21:5、《申命记》14:1 和《耶利米书》48:37,但《圣经》中任何地方都没有说,男人可以剃头发和胡须,只要不以此表示哀悼。因此,这种条件是一种人为的添加,是试图在神的律法中创造祂未设立的例外条款。这样的解释为逃避完全顺服寻找借口,实际上是在圣经文本之外添加内容。这种态度通过根据个人方便调整诫命,而不是遵循神明确的命令,违背了对神旨意的顺服精神。实际上,这些关于不为死人剃头发和胡须的经文,是在警告这种理由不能作为破坏关于头发和胡须的诫命的借口。

尽管在关于剃发和剃胡须的某些细节理解上存在错误,但自古以来,正统犹太人始终将《利未记》19:27 的诫命与有关异教习俗的律法分开看待。他们保持了这种区分,认识到该禁令反映了一种圣洁与分别的原则,而非与哀悼或偶像崇拜的仪式有关。

《利未记》19:27 中使用的希伯来词语,例如 תקפו (taqqifu),意思是“围绕修剪或剃光”,以及 תשחית (tashchit),意思是“损坏”或“毁坏”,明确指出禁止以任何方式改变男性的自然外貌,以免羞辱神对祂子民圣洁形象的期待。这些词语与前后经文中提到的异教习俗没有直接联系。

因此,将《利未记》19:27 与异教仪式挂钩是不正确且有偏见的。这节经文属于一组指导以色列民行为和外貌的律法,并一直被理解为与其他经文中提到的哀悼或偶像崇拜仪式分开的命令。

附录 3:流苏(穗子、缨带)—— Tzitzit

这是神赐给所有亚当的子孙的诫命,凡渴望加入祂的圣洁子民,与祂的选民联合的人都应遵守。这是为了所有希望被羔羊接纳并获得罪赦的人而设立的。

提醒遵守诫命的命令

流苏的诫命是神通过摩西在旷野四十年间颁布的,旨在让以色列的子民,无论是原生的以色列人还是加入神子民的外邦人,都在衣服的边缘做流苏(或称为“带穗的装饰”)[希伯来语:ציצת (tzitzit),意为流苏、穗子、缨带],并在其中加入一根蓝色的线。这一可见的象征不仅使跟随神的人从其他民族中区分出来,同时也成为一种提醒,使他们记得自己的身份和对神诫命的责任。

蓝色的线,通常与天空和神性联系在一起,进一步强调了这一象征的圣洁性和重要性。神清楚地指出,这一命令是“世世代代”必须遵守的律例,并不限于特定的历史时期或群体。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 “你吩咐以色列人,叫他们世世代代在衣服边上做繸子,又在底边的繸子上,钉一根蓝细带子。 你们佩带这繸子,好叫你们看见就记念遵行耶和华一切的命令,不随从自己的心意、眼目行邪淫,像你们素常一样, 使你们记念遵行我一切的命令,成为圣洁,归与你们的神。” (民数记 15:37-40)

仅适用于男性还是适用于所有人?

关于这一诫命最常见的问题是:它是否仅适用于男性,还是对所有人都有效?问题的关键在于希伯来文中使用的术语。在这一经文中,使用的是 בני ישראל (Bnei Yisrael),意为“以色列的子孙”(男性形式)。而在其他经文中,当神向整个以色列民颁布指令时,使用的是 כל-קהל ישראל (Kol-Kahal Yisrael),意为“全体会众”,显然指的是整个社区(参见约书亚记 8:35;申命记 31:11;历代志下 34:23)。

尽管一些现代犹太女性和弥赛亚信徒的外邦女性喜欢在她们的衣服上佩戴 tzitzit(流苏),但实际上并没有明确的指示表明这一律法适用于男性和女性。

佩戴方式
按照传统,tzitzit 应佩戴在衣服的边缘:前面两个,后面两个。但在沐浴时显然不需要佩戴。有些人认为在睡觉时佩戴是可选的。这种选择基于 tzitzit 的主要功能是作为视觉提醒,而睡觉时看不见它,因此许多人选择不佩戴。

发音与复数形式

  • Tzitzit 的发音为 zitzit(齐齐特)。
  • 复数形式是 tzitzitot(齐齐托特)或简单地称为 tizitzits

流苏的颜色

值得注意的是,经文并未具体说明蓝色(或紫色)线的确切色调。在现代犹太教中,许多人选择不使用蓝线,理由是无法确定其具体色调,因此他们的流苏(tzitzitot)通常仅由白色线组成。然而,如果色调的准确性至关重要,神必定会对此作出明确说明。这一诫命的核心是顺服和时刻提醒神的诫命,而不是蓝线的具体颜色。

对三种不同类型的流苏(tzitzit)的比较,并描述根据圣经民数记15:37-40中神的律法所规定的正确类型。

蓝线的象征
一些人认为蓝线象征着弥赛亚,但圣经中没有明确支持这种解释,尽管这一联想颇具吸引力。此外,有人利用经文中未明确规定其他线的颜色这一点,将流苏设计得色彩斑斓、装饰繁复。然而,这种做法并不可取,因为它表现出对神诫命的不严谨态度,缺乏正面的属灵意义。

历史背景与建议
在圣经时期,为织物染色是一项昂贵的工艺,因此原始的流苏大概率保留了羊毛、山羊毛或骆驼毛的天然色泽,大多在白色至米色之间。蓝线的使用显然是为了特别强调对神诫命的记忆。

建议:遵循简单朴素的方式,使用天然色调(白色或米色),并包含一根蓝线。保持谦卑与顺服,而非追求额外的装饰,是更符合神诫命精神的做法。

按照上帝的诫命自己制作流苏(Tzitz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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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帝的诫命自己制作流苏(Tzitzit)

流苏的线数

圣经并未具体说明每个流苏(tzitzit)应包含多少根线。唯一的要求是其中一根线必须为蓝色。在现代犹太教中,流苏通常由四根线组成,并对折后形成八根。流苏还被打上特定数量的结,且这些结被视为必要。然而,这种八根线和结的做法仅是拉比传统,并无圣经依据。

我们的建议:五根或十根线
考虑到神明确说明流苏的作用是让我们记念祂的诫命,我们建议每个流苏包含五根或十根线。这种选择的象征意义如下:

  1. 十根线:代表十诫(出埃及记 20),作为神全部律法的象征。
  2. 五根线:代表十诫分布在两块石版上的形式,即每块石版有五条诫命。虽然我们无法确切知道石版上具体的分布方式,但这种划分方式是许多解经者的常见推测。

有些人认为,十诫可能分为两类:

  • 一块石版上的四条诫命涉及我们与神的关系。
  • 另一块石版上的六条诫命涉及我们与他人的关系。

无论采用五根还是十根线,这些数字都是象征性的选择,帮助我们记忆和遵守神的律法。

关于线数的灵活性
需要强调的是,这些建议仅是象征性的选择,因为神并未将具体的线数或结数作为诫命传达给摩西。因此,流苏的线数不应成为律法的限制,而是顺服和记念神律法的方式之一。重要的是保持对神的律法和命令的忠诚,而不是拘泥于人类未受启示的细节。

“为了让你们看见它,就记住”

流苏(tzitzit)及其蓝色线,是神为祂的子民设立的一种视觉工具,旨在帮助他们记住并遵守祂的一切诫命。这段经文特别强调了不随从内心欲望或眼目诱惑的重要性,因为这些欲望和诱惑可能引导我们陷入罪恶。取而代之的是,神的子民应专注于顺服祂的诫命。这一原则具有永恒的价值,不仅适用于古代的以色列人,也适用于今天的基督徒,他们同样被召唤忠于神的律法,并远离世俗的诱惑。

每当神提醒我们“要记住”时,祂深知人类的本性是容易遗忘的。但这里的“遗忘”不仅仅是指忘记诫命的内容,而是指在面临诱惑或即将犯罪的关键时刻,若低头看见流苏(tzitzitot),便会被提醒神的存在,以及祂所赐的律法和命令。

更重要的是,这种提醒带有警示意义:若我们不遵守神的命令,将面临后果。因此,流苏在某种意义上成为了抵御罪恶的防线,帮助我们在面临试探时停下脚步,重新聚焦于对神的忠诚和顺服。

这一视觉提醒不仅仅是外在的装饰,更是内心对神律法的尊重与敬畏的象征,提醒着每一个跟随神的人,他们的生命应当与祂的圣洁呼召相一致。

遵守神的所有诫命

遵守神的所有诫命是保持圣洁和对祂忠诚的关键。衣服上的流苏(tzitzitot)是一个具体的象征,用来提醒神的仆人需要过一个圣洁且顺服的生活。成为圣洁、分别为神是圣经中的核心主题,而这个特定的诫命正是帮助神的仆人时刻意识到自己有责任顺服祂的命令。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圣经中使用的名词 כֹּל (kol),意思是“所有”,明确强调要遵守的不仅仅是部分诫命,而是全部诫命。这与当今世界几乎所有教会仅选择性遵守部分诫命的现象形成鲜明对比。神的诫命是我们必须忠实遵守的指引,若我们希望取悦祂并得享祂的恩典,就必须对祂的诫命全心顺服。通过这种顺服,我们可以被引导到耶稣基督那里,从而通过祂的赎罪祭得到罪的赦免。

耶稣明确指出,救赎的过程始于人以其行为讨天父的喜悦:“他的一切典章常在我面前,他的律例我也未曾丢弃。 我在他面前作了完全人,我也保守自己远离我的罪孽。 所以耶和华按我的公义,按我在他眼前手中的清洁偿还我。” (诗篇 18:22-24)当天父察验人的内心,确认此人倾向顺服时,圣灵会引导他遵守神的所有诫命。然后,天父将这人交托给耶稣,正如经上所记:“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能到我这里来的;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 (约翰福音 6:44)此外,耶稣还说:“差我来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赐给我的,叫我一个也不失落,在末日却叫他复活。” (约翰福音 6:39)

因此,遵守神的所有诫命不仅是选择,更是每个希望取悦天父并被送至基督面前的人必须履行的责任。流苏是一个帮助我们时刻牢记神的诫命的工具,是对我们与祂圣洁律法关系的可见象征。

耶稣与流苏

一个患血漏的女人触摸耶稣的流苏(tzitzit),根据马太福音9:20-21被治愈。

耶稣基督在祂的一生中彰显了遵守神诫命的重要性,包括在祂的衣服上佩戴流苏(tzitzit)。在原文希腊文中,κράσπεδον (kraspedon) 的意思正是指流苏、穗子或装饰边。这也是那患血漏的妇人触摸的部分,并因此得到了医治:“忽然,有一个患了十二年血漏的女人,从后面走近他,摸了他的衣裳繸子。”(马太福音 9:20)。

在马可福音中,我们看到许多人也渴望触摸耶稣衣服上的流苏,因为他们知道这些流苏象征着神的权能与祝福,能带来医治:“无论他走到哪里,或是村庄,或是城里,或是乡间,人们都把病人放在街上,求耶稣让他们至少摸到他衣裳的繸子;摸着的人就都痊愈了。”(马可福音 6:56)。

这些记载不仅展现了耶稣的医治能力,也强调了祂对神诫命的完全顺服,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流苏作为神律法的象征,提醒我们神的权威与祝福时刻伴随那些顺服祂的人。

附录 2:割礼与基督徒

在所有神圣的诫命中,割礼似乎是唯一一个几乎所有教会都错误地认为已经被废除的诫命。这种共识如此普遍,以至于即使是曾经在教义上存在分歧的对手,比如天主教和各类新教(如五旬节派、基督复临安息日会、浸信会、长老会、基督教会等),甚至被认为是异端的组织,如摩门教和耶和华见证人,都主张这一诫命在十字架上被废除了。

拒绝遵守这一神诫命的两个常见理由

基督徒普遍接受这种理解主要有两个原因,尽管耶稣从未教导过这样的教义,而且耶稣的所有使徒和门徒,包括保罗,都遵守了这一诫命。然而,许多教会领袖却利用保罗的书信来“释放”外邦人,使他们无需遵守这条神的诫命。值得注意的是,旧约中没有任何预言表明,在弥赛亚到来后,神的子民——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可以不再遵守这一诫命。换句话说,自亚伯拉罕以来,割礼一直是神要求的条件,无论这个人是否是亚伯拉罕的后裔,只有接受割礼的人才能成为神所拣选得救的子民。

没有人能够成为圣洁的群体(从其他民族中分离出来)的一部分,除非他们接受割礼。割礼是神与祂特选之民之间立约的身体标记。再次强调,这个约并不限于时间或亚伯拉罕的生物后裔,还包括所有外邦人,只有他们接受割礼后,才能正式被接纳为圣民的一部分,并在神面前被视为平等。主的话非常清楚:“这不仅适用于你家中的成员,还适用于你家中出生的仆人和你购买的外邦仆人。不论是在你家出生的,还是你购买的,他们都必须受割礼。这样,我的永约的标记就刻在你们的肉体上了。”(创世记 17:12-13)。

如果外邦人真的不需要这个身体的标记就可以成为主的选民,那么神在弥赛亚降临前要求割礼,而在之后却不再要求是毫无道理的。若这种说法为真,则必须在先知预言中明确提到,并且耶稣也必须告知我们,这种改变会在祂升天后发生。然而,《旧约》中任何关于外邦人被接纳为神子民的预言都没有提到他们会因不是亚伯拉罕的血缘后裔而被免除任何诫命,包括割礼。

所有诫命都适用于外邦人

无论是亚伯拉罕的生物后裔,还是那些加入神子民的外邦人,都必须遵守所有的诫命,没有例外:“会众中,无论是你们本地人,还是住在你们中间的外人(גר, ger),都应当遵守同样的律例。这是你们世世代代的永远定例,在耶和华面前,你们和寄居的外人(גר)一样,享有同样的律法。同样的律例和典章,适用于你们,也适用于寄居的外人(גר)。”(民数记 15:15-16)

寄居的(人)
(过去和现在所有想要成为神子民的外邦人)

这个术语(גר, ger)指的是一个外邦人,即非犹太人,长期生活在以色列人中间,并承诺遵守以色列的律法和信仰独一真神的实践。“Ger”与其他接触以色列的外邦人不同,因为他们完全融入社区,过着与以色列人相同的生活方式,包括遵守神圣的律法。

其他类型的外邦人包括

  • Nokri (נכרי)
    一个与以色列社区没有关系的外邦人,通常是临时的访客或商人。他们不需要遵守以色列的律法,但在停留期间必须尊重一些基本的规则。
  • Toshav (תושב)
    这个术语可以指一个临时居民或移民,虽然他们生活在以色列人中间,但并未承诺完全遵守以色列的宗教律法。尽管他们可能长期居住在以色列领土内,但他们没有“Gerim”(“Ger”的复数)所享有的同等权利和义务。

“Ger”享有特殊的地位,因为他们接受了神的律法,可以完全参与社区的宗教和社会生活。这包括参与献祭和节庆活动。

第一理由:教会错误教导割礼被废除的原因

教会错误地教导说割礼的诫命被废除了,但从未明确说明是谁废除了它。其主要原因在于履行这一诫命的难度。如果教会领袖接受并教导神从未废除割礼的事实,他们担心会失去许多会众。

从总体上看,这确实是一条不方便遵守的诫命。这在过去是这样,现在也是如此。即使在现代医学进步的情况下,一个决定履行此诫命的基督徒仍需找到一位专业人士,自费支付手术费用(通常医疗保险不覆盖),接受手术本身,处理术后不便,并面对相关的社会压力,比如来自家庭、朋友和教会的反对。

一个男人如果不是真正决意遵守主的这条诫命,很容易在这一过程中放弃。阻止他坚持的诱因并不少。对此我深有体会,因为我在63岁时接受了割礼,以此顺服神的诫命。

第二理由:对神圣授权的误解

第二个原因,也是最主要的原因,是教会对神圣授权或委任的正确概念缺乏理解。这种无知早在耶稣升天后的短短几十年内就被魔鬼利用了。当时,教会领袖之间开始争夺权力,最终导致一个荒谬的结论:即神将修改其律法的权柄委托给彼得及其所谓的继任者。这种谬论不仅针对割礼,还波及了旧约中许多其他诫命,而这些诫命正是耶稣和祂的追随者始终遵守的。

在魔鬼的煽动下,教会忽视了一个根本事实:任何关于神圣律法的权柄授权,必须直接来自神自己,通过旧约的先知或祂的弥赛亚进行传达。简单的人类将这样的权柄强加于自己,是不可想象的,更是不敬的,因为神的律法对于祂来说是极为宝贵的。这种篡权行为完全违背了神的旨意,并以“修改”律法为名,破坏了其永恒性和神圣性。

没有神的授权去更改祂的律法

没有任何主的先知,也没有耶稣警告我们说,天父会在弥赛亚之后授予任何群体或个人(无论是在圣经内外)权柄或灵感去废除、取消、修改或更新祂的任何诫命。相反,主明确指出,这样的行为是严重的罪:“凡我所吩咐你们的话,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好叫你们遵守耶和华——你们神的诫命,就是我所吩咐你们的。”(申命记 4:2)。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人与造物主之间的个体关系逐渐丧失。教会从未被赋予作为神与人之间中介的角色,但在基督教时代的早期,她却承担了这一职能。每个信徒原本应该在圣灵的引导下,与天父和圣子建立个人关系。然而,所有人却开始完全依赖教会领袖,听从他们的教导,以决定神允许或禁止什么。

这种严重问题的根源在于,直到16世纪宗教改革之前,普通人无法接触圣经的内容。圣经的使用权被教会垄断,教会以普通人无法理解圣经为借口,禁止他们自行阅读。这种限制强化了人们对领袖的依赖,同时也严重偏离了神的旨意,即每个人都能直接与祂建立关系并遵守祂的律法。

教会领袖对信徒的影响

五个世纪过去了,尽管如今每个人都可以自由接触圣经,但大多数信徒仍然仅仅依赖领袖的教导,不论其教导是对是错。他们无法独立学习或按照神对每个个体的要求采取行动。

那些关于神圣和永恒律法的错误教导,在宗教改革前曾被代代相传,如今依然通过各宗派的神学院继续传承下去。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一个基督教机构向未来的领袖传授耶稣所教导的真理,即:神的任何诫命在弥赛亚到来后都未失效:“因为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所以,凡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人这样做的,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凡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的,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马太福音 5:18-19)。

部分遵守神律法的宗派

有少数宗派致力于教导神的诫命是永恒有效的,并强调没有任何弥赛亚之后的圣经作者否定了这一理解。然而,出于某种未知的原因,这些宗派对被其他教会认定为“废除”的诫命采取了选择性遵守的态度。他们特别主张遵守十诫(包括第四诫的第七天安息日)和利未记第11章中关于不洁食物的规定,但仅止于此。据我所知,没有任何中大型宗派主张所有旧约中神的诫命都是永恒有效的。

这一点尤其令人惊讶,因为某些诫命甚至没有在使徒书信中被提及,例如佩戴流苏 (Tzitzit)(民数记 15:37-39)和在月经期间的七天内禁止性行为(利未记 15:19)。换句话说,即使在不存在保罗关于安息日和不洁食物的所谓反对意见的情况下,这些宗派本该倡导对神所有诫命的遵守,毕竟他们正确地拒绝了基于保罗书信的流行解释,而这些解释通常用来质疑安息日和不洁食物的有效性。按理来说,他们也应当同样支持对割礼流苏头发和胡须的律法、以及月经期间的七天隔离等的遵守。

割礼:神与祂子民之间的永约

割礼是神与祂子民之间的永恒约定,标志着一群圣洁的人,他们与其他人群分离。这个群体从未仅限于亚伯拉罕的生物后裔,而是对所有人开放。自神设立亚伯拉罕为这一群体的起始之人以来,主便设立了割礼作为一个可见且永恒的约的标志。

明确的是,无论是亚伯拉罕的自然后裔还是其他外邦人,如果他们希望成为神子民的一部分,他们都必须拥有这一肉体上的约的标志。神的这一要求从未改变,并且体现了祂对于祂子民的圣洁性和区别性的永恒要求。

使徒保罗在圣经中并是基督教信仰的一部分

在基督升天后不久,关于整理基督教著作的首次尝试出现在公元二世纪,由马吉安(Marcion)发起。他是一个富有的船队拥有者,同时也是保罗的热心追随者(讽刺的是,马吉安非常鄙视犹太人)。马吉安的“圣经”仅包括保罗及其宣教伙伴路加的著作,他将所有其他福音书和书信视为人的发明,并认为这些并非出自神的启示。

我们今天所熟知的新约圣经正典在公元四世纪末正式确立,也就是耶稣升天大约350年后。罗马、希波(393年)和迦太基(397年)的天主教会议对确立包含27本新约书籍的正典起到了关键作用。这些会议旨在回应早期基督教社区中流传的各种解释和文本,帮助巩固新约正典。

保罗书信的重要性与误解的根源

保罗的书信是圣经的一部分,因而被视为基督教信仰的基本文本。然而,问题不在于保罗本人,而在于对其书信的解释。众所周知,保罗的写作风格复杂且难以理解,即便是在他写作时,这已经对其原始读者造成了困扰(参见彼得后书 3:16)。更何况,几世纪之后,语境已经不再清晰的情况下,理解他的书信变得更加困难。

问题的核心在于“权威”的转移以及与此相关的顺序原则。正如已经解释过的,教会赋予保罗废除、取消、修改或更新神的圣洁永恒诫命的权柄,是圣经之前的启示中所没有的,因此,这种权柄并非来自主。旧约或福音书中没有任何预言提到,在弥赛亚之后,神会派遣一个来自大数的某人(即保罗),让信徒听从和效法他。

这意味着,任何对保罗书信的理解或解释,如果不符合之前的启示,都是错误的。因此,真正敬畏神和祂话语的基督徒应该摒弃任何与主通过旧约先知和祂的弥赛亚耶稣所启示的内容不符的书信解释,无论其来源是保罗还是其他作者。

基督徒应当有智慧和谦卑,能够说:“我不理解这段经文,我所读到的解释是错误的,因为它没有得到主先知的预言和耶稣亲口话语的支持。我会暂且搁置它,直到有一天,若是主的旨意,祂会向我揭示。”

外邦人面临的重大考验

这可以被视为主为外邦人设下的最重要的考验之一,与以色列民在前往迦南途中所经历的考验类似。正如申命记 8:2 所说:“你也要记念耶和华——你的神这四十年在旷野引导你的一切路程,祂苦炼你,试验你,要知道你心内如何,肯守祂的诫命不肯。”

在这样的背景下,主正在寻找那些真正愿意加入祂圣洁子民的外邦人。那些选择完全遵守所有诫命的人,包括割礼,即使面对教会的巨大压力,也坚持不屈。尽管教会书信中的某些经文似乎表明,那些被先知和福音书称为永恒的诫命,已被废除或对外邦人不再适用,但这些人依然选择顺服神的话语。

这是一个深刻的考验,目的是显明谁真正渴望成为主的子民,并在面对试探和反对时依然坚定地遵守祂的旨意。

割礼:肉体与心灵的双重要求

需要明确的是,割礼并不存在两种形式,只有一种,即身体上的割礼。圣经中提到的“心灵的割礼”只是比喻性的表达,类似于“破碎的心”或“喜乐的心”。当圣经说某人未受“心灵的割礼”时,它的意思是这个人并没有以正确的方式生活——一种真正爱神并愿意顺服祂的生活方式。换句话说,这个人可能已经完成了身体上的割礼,但他的生活方式并不符合神对祂子民的期望。

通过先知耶利米,神指出整个以色列都处于“心灵未受割礼”的状态:“因为列国都未受割礼,以色列全家也未受内心的割礼。”(耶利米书 9:26)。显然,以色列人在身体上都是受割礼的,但由于他们远离神并弃绝祂的圣律法,他们被责备为内心未受割礼。

割礼的双重要求

所有属神的男性子民,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必须受割礼,不仅是身体上的,也包括心灵上的。这一点在以下经文中得到了明确证明:“所以主耶和华如此说:一切未受割礼的外邦人,就是那些住在以色列民中间的,也不可进我的圣所,未受身体和心灵割礼的人都不得进入。”(以西结书 44:9)。

几点总结

  1. 心灵的割礼并非新约的概念
    它在旧约中已经存在,且从未被设立为取代真正身体割礼的方式。
  2. 割礼是神的要求
    所有属神的子民,无论是犹太人还是外邦人,都必须接受身体割礼,同时以心灵的割礼顺服神的律法。

由此可见,心灵和身体的割礼是密不可分的,只有两者兼具的人才能真正符合神的期待,成为祂圣洁子民的一部分。

割礼与水的洗礼

有些人错误地认为,水的洗礼是为了取代基督徒的割礼而设立的。然而,这种说法完全是人为的发明,是企图逃避遵守主诫命的方式。

如果这种说法是正确的,那么在先知书或福音书中应该能找到明确的经文,说明弥赛亚升天后,神将不再要求外邦人通过割礼成为祂子民的一部分,而是以洗礼代替割礼。然而,这样的经文根本不存在。此外,重要的是要记住,水的洗礼早在基督教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施洗约翰并不是洗礼的“发明者”或“开创者”。

洗礼的犹太背景

洗礼,即mikveh(浸礼),早在约翰之前便已普遍存在于犹太人中。Mikveh 是一种象征罪恶与礼仪不洁净净化的浸没仪式。当外邦人接受割礼时,他们通常也会进行 mikveh。不仅是为了礼仪上的洁净,这一行为还象征着死亡——在水中“埋葬”他们过去的异教生活。出水时,他们仿佛从母亲的羊水中重生,开始他们作为犹太人的新生活。

约翰的洗礼:旧习俗的新意义

施洗约翰并没有创造一种新的仪式,而是赋予现有仪式新的意义:不仅仅是外邦人通过 mikveh“死亡”于旧生活并“复活”为犹太人,那些生活在罪中的犹太人也需要通过悔改的 mikveh 来“死亡”和“重生”。

不过,这种浸礼并非一次性行为。犹太人每当因某种原因变得不洁,例如去圣殿之前,都会再次接受 mikveh。直到今天,许多犹太人在赎罪日(Yom Kippur)之前仍会通过 mikveh 来表示悔改。

割礼与洗礼的关系

由此可见,洗礼从未被设立为割礼的替代品。它是一种象征性的仪式,与割礼的物理标记完全不同。割礼依然是神的永恒诫命,而 mikveh 作为礼仪净化的象征,具有补充的意义,但从未被赋予取代割礼的地位。任何有关洗礼取代割礼的说法,都没有圣经依据,也不符合神的启示与律法。

附录 1:613 条诫命的神话

613 条诫命的神话与所有神的仆人必须努力遵守的真正诫命

多次,当我们发布有关必须遵守父与子所有诫命以获得救赎的文章时,有些读者感到不满,并写下类似这样的评论:“如果是这样,我们岂不是要遵守所有 613 条诫命吗?”这样的评论清楚表明,大多数人并不知道这个神秘的诫命数字从何而来,也不知道它的含义,因为从未有人在圣经中见过这个数字。

在本文中,我们将以问答形式解释这一神话的起源。同时,我们还将阐明圣经中神的真正诫命,这些诫命是所有敬畏天父并希望被引领到祂儿子面前以获得罪得赦免的人必须努力遵守的。

问题:所谓的 613 条诫命是什么?

回答:613 条诫命(613 Mitzvot)是公元 12 世纪犹太拉比为实践中的犹太人发明的概念。其主要作者是西班牙拉比和哲学家摩西·迈蒙尼德(1135-1204),也被称为拉姆班(Rambam)。

问题:圣经中真的有 613 条诫命吗?

回答:没有。主的真正诫命少而简单,容易遵守。这一神话是魔鬼的诡计之一,目的是让人类逐渐放弃顺服主的意愿。这种诡计从伊甸园开始就已经存在了。

问题:数字 613 是从哪里来的?

回答:这个数字来源于犹太教的拉比传统以及希伯来数字学的概念,在这一体系中,每个字母都对应一个数字。其中一个传统认为,“tzitzit”(ציצית,意为流苏、绳结、穗子,参见民数记 15:37-39)的字母加总起来具有 613 的数值。

更具体地说,这些流苏据说初始数值为 600,加上 8 根线和 5 个结,总数达到 613,据说这个数字与托拉(圣经前五卷)的诫命数量一致。然而需要指出的是,佩戴流苏(tzitzit)确实是一条真实的诫命,应该被遵守,但这种与 613 条诫命的关联完全是虚构的。这只是许多“长辈的传统”之一,而这些传统曾被耶稣提到并予以斥责(参见马太福音 15:1-20)。

问题:他们是如何凑出 613 条与 tzitzit(流苏)的数字相符的诫命?

回答:这首先需要付出了极大的努力,因为这并非易事,其次需要充分的创造力。他们将真正的诫命拆分成多个部分以增加数量。此外,还加入了许多与祭司、圣殿、种植与收获、畜牧、节期等相关的命令。

问题:我们必须努力遵守的真正诫命有哪些?

回答:除了十诫,还有其他一些简单的诫命需要遵守。这些诫命中,有些是针对男性或女性的,有些是针对社区的,还有一些是为特定群体(如农民和牧民)设立的。大部分诫命并不适用于基督徒,因为这些诫命专门针对利未支派的后裔,或与公元 70 年被毁的耶路撒冷圣殿有关。

我们必须明白,现在在末世,神正在召唤所有忠心的子民做好准备,因为祂随时会将我们从这个充满腐败的世界中带走。神只会接纳那些努力遵守祂所有诫命的人,没有例外。

不要跟随你领袖的教导和榜样,而是只遵循神的命令。外邦人同样不被豁免于神的任何诫命:“你们和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都应当有同样的律例。这是一个永久的规定,世世代代都适用。在耶和华面前,你们和寄居的外人一样,享有同样的律法和规章。”(民数记 15:15-16)这里的“寄居的外人”指的是所有希望加入神的选民并获得救赎的非犹太人。“你们敬拜你们所不知道的;我们敬拜我们所知道的,因为救恩是从犹太人出来的。”(约翰福音 4:22)

以下是基督徒最常忽视的诫命,而这些诫命都被耶稣、祂的使徒和门徒严格遵守。耶稣是我们的榜样。

仅适用于男性的诫命

适用于女性的诫命

  • 月经期间禁止性行为(利未记 20:18)。

适用于所有人的诫命

  • 在安息日(一周的第七天)休息(出埃及记 20:8-11)。
    [查看关于安息日的研究]
  • 禁食某些食物(利未记 11:1-46)。

问题:保罗在他的书信中是否提到,耶稣为我们遵守了所有诫命,并且在死后废除了这些诫命?

回答:绝对不是。保罗本人如果知道今天教会的牧师用他的书信来教导这些内容,他一定会感到震惊。神从未授权任何人,包括保罗,改变祂圣洁永恒律法中的哪怕一个字母。如果这种说法是真的,那么先知和耶稣必然会清楚地预言神会派遣一个来自大数的人,并赋予他如此高的权柄。但事实是,保罗既没有被《坦纳赫》(旧约中的律法和先知书)中的先知提到,也没有被四福音书中的弥赛亚提到。对于如此重要的事情,神不可能保持沉默。

先知们提到的与新约时代相关的只有三个人物:犹大(诗篇 41:9)、施洗约翰(以赛亚书 40:3)和亚利马太的约瑟(以赛亚书 53:9)。关于保罗则完全没有提及。这是因为保罗实际上并未教导任何超出或违背先知和耶稣已经启示的内容。

一个认为保罗改变了神已经启示的诫命的基督徒,需要重新审视自己的理解,并确保其观点与先知和耶稣的教导相符,而不是相反,这是大多数人常犯的错误。如果无法调和这种矛盾,那么宁可搁置保罗的书信,也绝不能因自己的理解而违背神的诫命。在最终审判中,人不可能用“我是因跟随保罗才忽视了你的诫命,所以我是无辜的”这样的借口说服审判者。

以下是关于末世的启示:
“遵守神的命令、持守对耶稣信仰的圣徒们的忍耐,就在这里。”(启示录 14:12)

问题:圣灵是否曾启示对神律法的更改或废除?

回答:仅仅这样想都是一种亵渎。圣灵是神自己的灵。耶稣明确表示,圣灵的降临是为了通过提醒我们祂所说过的话来教导我们:“εκεινος (祂) υμας (你们) διδαξει (将教导) παντα (一切) και (并且) υπομνησει (使想起) υμας (你们) παντα (所有) α (那些) ειπον (我说过的) υμιν (对你们)”(约翰福音 14:26)。没有任何提到圣灵会带来一套新的教义,这些教义既未被圣子的口传,也未被天父的先知提到过。

救赎计划是《圣经》中最重要的主题,而所有必要的信息都已经通过先知和耶稣传达:“因为我不是凭着自己说的,乃是差我来的父赐给我一条命令[εντολη (endoli) 命令、指示、规则、诫命],叫我说什么、讲什么。我也知道他的命令[endoli]就是永生。所以我讲的话正是照着父对我所说的讲的”(约翰福音 12:49-50)。

启示的延续到基督为止。这是确定的,因为正如前面提到的,并没有关于任何人在弥赛亚之后被派来带着新的核心教义的预言。复活后的启示仅与末世事件有关,并没有提到神会在耶稣和末世之间传递任何新的教义。神的所有诫命都是永恒不变的,我们将根据这些诫命受到审判。那些取悦天父的人被引导到圣子那里得以救赎;那些违背天父诫命的人并未取悦祂,因此未被引导到圣子面前。“因此,我对你们说,唯有父吸引的人才能到我这里来”(约翰福音 6:65)。

上帝的律法:第二部分:虚假的救赎计划

正如已经提到的那样,为了使跟随基督的外邦人背离神的律法,必须采取一些极端的措施。在耶稣升天后的几十年间,教会的成员主要由犹地亚的犹太人(希伯来人)、散居各地的犹太人(希腊化犹太人)以及外邦人(非犹太人)组成。许多耶稣最初的门徒当时仍然在世,并与他们一起在家中聚会,这帮助他们保持了对耶稣生前所教导和示范的一切的忠诚。神的律法被严格地阅读和遵守,正如耶稣教导他的追随者的那样:“他说:‘倒不如说,那些听了神的话(λογον του Θεου,旧约圣经的律法)而遵守的人有福了!’”(路加福音 11:28)。

耶稣从未背离祂父的命令:“你曾把你的训词吩咐我们,要我们殷勤遵守。”(诗篇 119:4)。然而,今天许多教会普遍存在的一个误区是,他们认为弥赛亚的到来免除了外邦人遵守旧约中神律法的责任。事实上,这种观点在耶稣的四福音书中找不到任何依据。

最初的救赎计划

在人类文明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时期,上帝不允许任何一个人悔改归向他、罪得赦免、蒙受祝福并以死获得救赎。 换句话说,外邦人一直都有救赎,甚至在弥赛亚被差遣之前。 教会中的许多人错误地认为,只有随着耶稣的到来和他的赎罪祭,外邦人才获得了救赎。

事实是,旧约中一直存在的救赎计划在耶稣的时代继续适用,今天仍然有效。 今天唯一不同的是,以前赦罪过程的一部分是象征性的献祭,而今天我们有了上帝羔羊真正的献祭,他除去了世人的罪(约翰福音 1:29)。 除了这个重要的区别之外,其余的都与基督之前一样。 外邦人要想得救,就必须通过以割礼为标志的永恒之约,加入上帝指定的属于他的民族:”外邦人若归顺耶和华,事奉他,作他的仆人……又坚守我的约,我也必将他带到我的圣山”(以赛亚书 56:6-7)。

重要的是要认识到,耶稣并没有像许多人认为的那样,为外邦人创立一个新的宗教。 事实上,耶稣甚至很少与外邦人交流,因为他的关注点始终在自己的民族上:”耶稣差遣十二门徒出去,并作了如下指示:’不要往外邦人那里去,也不要往撒玛利亚人那里去,只要往迷失的羊那里去: ‘不要往外邦人那里去,也不要往撒玛利亚人那里去,只要往以色列民迷失的羊那里去'”(马太福音 10:5-6)。 真正的救赎计划与上帝通过《旧约》先知和《福音书》中耶稣所启示的完全一致,简单明了:努力忠于天父的律法,他就会让你与以色列人联合,并把你送到圣子那里,使你的罪得到赦免。 天父不会差遣那些知道他的律法却公开悖逆的人。 拒绝上帝的律法就是悖逆,而悖逆者是得不到救赎的。

虚假的救赎计划

大多数教会所宣讲的救赎计划是虚假的。我们之所以知道这一点,是因为这一计划没有得到神通过旧约中的先知和耶稣在四福音书中所启示内容的支持。任何与灵魂救赎相关的教义(即核心教义)都必须得到这两个原始来源的确认:旧约(希伯来圣经——律法和先知书,耶稣经常引用的)以及神子耶稣亲自的教导。

这一虚假救赎计划的核心思想是,外邦人无需遵守神的诫命也能得救。这种鼓励不服从的讯息,与蛇在伊甸园中宣讲的完全一致:“你们必不至于死”(创世记 3:4-5)。如果这一讯息是真实的,那么旧约中必定会有无数经文对此加以说明,而耶稣也会明确声明,豁免人类遵守神的律法是祂作为弥赛亚使命的一部分。然而,事实是,无论是旧约还是福音书,都没有任何经文支持这一荒谬的观念。

神在耶稣之后差遣的使者

那些提倡无需遵守神的律法即可得救的人,在他们的信息中很少引用耶稣的教导。显然,这是因为他们在基督的教导中找不到任何证据表明,祂来到世上是为了拯救那些故意违背祂父亲律法的人。因此,他们依赖于耶稣升天之后才出现的人类著作。然而,旧约中并没有任何关于耶稣之后会有神的使者出现的预言。而且,耶稣本人也从未提到会有任何人在祂之后受命向外邦人传授一个新的救赎计划。

预言的重要性

神的启示必须具备明确的权威性和事先的授权才能被视为有效。我们知道耶稣是父所差遣的,因为祂完全实现了旧约中的预言。然而,圣经中并没有任何预言提到在耶稣之后,还会有其他人被差遣到世上,带来全新的教导。换句话说,没有任何预言表明,耶稣升天后,神会再派遣某些人以新的使命或权柄来扩展、更新或改变耶稣的教导。我们得救所需的一切真理都在耶稣这里结束。任何在耶稣升天后出现的著作,无论是在圣经内还是圣经外,都应被视为辅助和次要的。因为没有任何预言提到有人会来传授耶稣未曾教导的内容。任何与耶稣在四福音书中的教导不一致的教义,不论其来源、时间长度或流行程度,都必须被视为虚假。

所有与救赎有关的事件,在玛拉基之后应当发生的,都已在旧约中预言,例如弥赛亚的降生、约翰以以利亚的灵出现、基督的使命、犹大出卖祂、祂的审判、无辜的死亡,甚至祂被埋葬在富人的坟墓中。然而,关于耶稣升天后,无论圣经内外,都没有任何预言提到会有某人受命与授权,去为外邦人制定一种新的救赎方式,更不用说一种允许人公开违背神的律法却仍然能被天国接纳的方式了。

上帝的律法:第一部分:魔鬼针对外邦人的伟大计划

耶稣回到天父身边几年后,撒旦开始了他针对外邦人的长期计划。 他试图说服耶稣加入他的行列,但失败了(《马太福音》4:8-9),而他想把基督留在坟墓里的希望也在基督复活后被彻底摧毁了(《使徒行传》2:24)。 对于蛇来说,剩下的事情就是继续在外邦人中做他自伊甸园以来一直在做的事情:说服人类不遵守上帝的律法(《创世纪》3:4-5)。 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做两件事。 首先,外邦人必须尽可能地脱离犹太教。 其次,他们需要一些神学论据来接受上帝对外邦人的救赎不同于古代以色列人的救赎,尤其是允许他们无视上帝的律法。 于是,魔鬼启发有才能的人为外邦人捏造了一种新的宗教,包括新的名称、传统,尤其是教义,使他们相信弥赛亚降临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 “释放 “外邦人,使他们不再有遵守律法的义务。

远离以色列

每一场运动都在寻求追随者,以求生存和发展。 在此之前,弥赛亚犹太人一直遵循的上帝律法,开始成为新成立的教会中增长最快的群体–外邦人–的障碍。 割礼、守第七日、禁食等诫命被视为运动扩张的障碍。 渐渐地,领导层开始对这一群体做出让步,他们的错误论点是弥赛亚的到来会导致非犹太人放松对律法的遵守,尽管这一论点在《旧约全书》和耶稣在四福音书中的话语(《出埃及记》12:49)中缺乏任何支持。

与此同时,少数犹太人因为耶稣几十年前行的神迹和奇事而对这一运动表现出兴趣–他们仍有目击者,包括一些最初的使徒–理所当然地对逐渐取消遵守上帝传给先知的律法的义务感到不舒服,而这些律法正是耶稣本人、使徒和门徒们忠实遵守的。

结果,正如我们所知,数百万人每周聚集在教堂里,自称敬拜上帝,但却完全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同样是这位上帝通过立约为自己分别出一个民族,并明确表示祂永远不会毁约:”日月星辰的律法是不可改变的,以色列的后裔也必永远在上帝面前作民族”(《耶利米书》31:35-37)。 在《旧约》中,我们没有一处读到不加入以色列的人会得到祝福或救赎:”神对亚伯拉罕说:’你必成为祝福。 我要祝福那祝福你的,咒诅那咒诅你的,地上万族都要因你得福”(《创世纪》12:2-3)。 耶稣自己也说得很清楚,救恩来自犹太人(约翰福音 4:22)。

想得到基督救赎的外邦人必须遵守天父赐给为他的荣誉和荣耀而被拣选的民族的律法,也就是耶稣自己和他的使徒们所遵守的律法。 天父看到了这个外邦人的信心和勇气,尽管困难重重。 他将自己的爱倾注在他身上,使他与以色列人团结在一起,并将他引向自己的儿子,使他得到宽恕和救赎。 这就是有意义的救赎计划,因为它是真实的。

大使命

根据历史学家的记载,基督升天后,几位使徒和门徒服从大使命,将耶稣教导的福音带到了外邦国家。 托马斯去了印度,巴拿巴和保罗去了马其顿、希腊和罗马,安德鲁去了俄罗斯和斯堪的纳维亚,马提亚去了埃塞俄比亚,好消息不胫而走。 他们要宣讲的信息与耶稣教导的信息相同,都是以天父为中心:相信并顺服。 相信耶稣来自天父,遵守天父的律法。 耶稣向第一批传教士明确表示,他们不会独自完成传播天国降临的好消息的使命;圣灵会提醒他们基督在以色列传福音的那些年里教导过他们什么(约翰福音 14:26)。 指示是要他们继续传授从他们的主人那里学到的东西。 在《福音书》中,我们没有看到耶稣暗示他的传教士会给非犹太人带来不同的、特别创造的救赎信息,更没有看到他们因为不是犹太人就可以获得救赎而无需遵守天父神圣而永恒的诫命这种严重错误的观念。 不遵守律法就能得救的想法在耶稣的话语中没有任何依据,因此是错误的,尽管它古老而流行。

上帝的法则:引言

写关于上帝的律法可能是一个简单的人所能完成的最崇高的任务。上帝的律法并不像大多数人认为的那样只是一套神圣的诫命,而是祂两个属性的表达:爱和正义。上帝的律法揭示了祂在人类处境和现实中的要求,使那些渴望在罪进入世界之前恢复到自身光景的人得到更新。与教会所教导的相反,每条诫命都是字面意思的,其目的是实现最终目标:拯救悖逆的灵魂。没有人被强迫服从,但只有那些服从的人才能被恢复并与造物主和解。因此,写作关于这条法则就是分享对神圣的一瞥,这是一种罕见的特权,需要谦卑和敬畏。

在这些研究中,我们将讨论关于上帝律法真正重要的一切,以便那些愿意的人可以在他们在地球上的生活做出必要的改变,并与上帝自己制定的指导方针完美一致。那些有勇气并真正渴望被天父差遣到耶稣那里寻求赦免和救赎的人,将带着宽慰和喜乐接受这些学习(约翰福音 6:37,39,44-45,65;10:29)。 如释重负,因为在经历了两千年关于上帝律法和救赎的错误教导之后,上帝认为有必要委托我们制作这些材料,我们认识到这几乎违背了关于这个主题的所有现有教义。 喜乐,因为与造物主的法则和谐相处的好处,超越了简单的生物所能表达的言语。精神、情感和身体上的好处。人类被造是为了服从上帝。

这些研究没有以论点或教义辩护为主要焦点,因为考虑到其神圣的起源,以正确的方式理解上帝的律法不需要理由。事实上,对一件永远不应该被质疑的事情进行无休止的讨论是对上帝本人的侮辱。一个有限的生物,一块泥土(以赛亚书 64:8),违背了造物主的规则,造物主随时可以把它扔进毫无价值的碎片中,这个简单的举动表明了这个生物身上深深的困扰。为了自身的利益,这种态度必须作为紧急问题予以纠正。

虽然我们主张,凡自称为耶稣追随者的人都应该像耶稣自己和祂的使徒那样,简单地遵守父的律法,但我们也认识到,在基督教界,关于祂的律法已经遭受了极大的破坏,以至于有必要对基督升天后的近两千年间所发生的事情进行解释。许多人希望了解从弥赛亚犹太教(那些忠于上帝在旧约中颁布的律法并接受耶稣是父所差遣的以色列弥赛亚的犹太人)向现今基督教的过渡是如何发生的。在现今的基督教中,对律法的理解是,试图遵守律法等同于“拒绝基督”,这显然意味着灭亡。而律法,曾被视为“昼夜思想这律法的,这人便为有福”(诗篇1:3),如今实际上被看作是会导致进入火湖的一套规则。这一切的转变,完全没有一丝支持来自我们在旧约和耶稣在四福音书中所读到的内容。

在这个系列中,我们还将详细探讨全球范围内教会几乎普遍忽视的神的诫命,例如割礼、安息日、饮食律例、头发和胡须的规定,以及流苏。我们不仅要解释上帝的这些明确的诫命是如何在与弥赛亚犹太教保持距离的新宗教中没有得到遵守的,而且我们还将教导如何根据圣经中的指示而不是根据拉比犹太教正确地遵守它们,拉比犹太教自耶稣时代以来,就一直将其人类传统插入神圣中。 上帝纯洁而永恒的法则。

上帝的法则:系列概要

上帝律法的核心意义

上帝的律法不仅是一套神圣的命令,更是祂爱与公义的见证,为恢复人类提供了明确的路线图。它指引那些寻求回归造物主所设想的无罪状态的人,使他们的灵魂与上帝完美的旨意和谐统一。
每条诫命都具有字面上的、不可动摇的意义。顺服律法不是强加的负担,而是得救的绝对要求。任何明知故犯、故意违背律法的人都无法与造物主和好,也无法从圣子的赎罪牺牲中受益。天父只会将忠心遵守祂诫命的人带到耶稣面前,使他们获得宽恕和救赎。

顺服与真理的呼召

分享上帝律法的真理需要谦卑与敬畏,因为律法赋予那些愿意与祂的指示保持一致的人能力。通过回归律法,人们可以体验与造物主和谐共处的深刻属灵、情感和身体益处。本系列旨在帮助读者摆脱几个世纪以来的错误教导,重新发现律法的纯洁与永恒价值。

从弥赛亚犹太教到现代基督教的转变

本研究探讨了从耶稣及其使徒的弥赛亚犹太教(以律法为基础)到现代基督教的转变。在现代基督教中,顺服常被误解为拒绝基督,这种偏离旧约和耶稣话语的变化,导致对上帝诫命的普遍忽视,包括安息日、割礼、饮食律法等关键内容。

通过圣经的光照,摆脱拉比传统和神学院根深蒂固的神学一致性循环的影响,这一系列呼吁人们回归上帝的律法。服从造物主的律法不应被简化为职业利益,而是真正信仰与献身的表达,是通向永生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