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后的审判中,任何有意识地拒绝神律法的外邦人都无法用任何理由自救。说他们不知道是谎言,因为律法在每一本圣经里都有。依靠“ 不配得的恩惠 ”的教义也行不通,因为耶稣从未教导过这种事。声称是从基督之后的人那里学来的也不会被接受,因为没有任何关于基督之后其他人的预言。跟随领袖也不是理由,因为救恩是个人的。没有任何有效的借口。想要被基督拯救的外邦人,必须遵守父赐给那为他荣耀和尊荣所拣选之国的律法。父看见这位外邦人的信心和勇气,将他的爱倾倒在他身上,使他与以色列联合,并带他到子那里得赦免和救恩。 | 若不是差我来的父吸引人,就没有人能到我这里来;到我这里来的,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约翰福音6:44) | shendelvfa.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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